繁体版 ENGLISH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RSS订阅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10-25
答:需要。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的性质、银行账户、用工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以及个人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