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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18-10-15
答: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市工伤保险有两种方式:一是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3号)的规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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