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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16-11-08
答:企业变更或注销登记终止营业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到所属征收部门办理注销登记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并验工商部门或政府部门有关变更证明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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