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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1-07
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低收入居民,申请时在我市连续工作生活一年以上,且申请前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一年,因重大疾病、突发意外造成困难的,可向居住证发放地申请临时救助。
在社区工作站申请,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摘自《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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