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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职业病诊断机构

来源:发布时间:2014-07-10

  职业病诊断即是老百姓常说的“职业病鉴定”。深圳市居民申请职业病诊断,可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或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不得超范围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目前,深圳市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单位仅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一家,可以受理尘肺、职业中毒及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3类职业病诊断申请。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北路70号市职防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电话:0755-61385609,传真:0755-61385609,邮编:518001。《职业病目录》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共有10类115种,若需申请其他7类职业病诊断,需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申请。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电话:职业病诊断办公室020-34063160。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可以受理全省各类职业病诊断申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这是法定的意义的“职业病诊断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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