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江苏省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接种过期疫苗情况”的通报部署,切实落实省市领导有关开展疫苗使用管理“举一反三”、大起底式全面排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疫苗管理工作,1月15-17日,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10家接种点(包括:5家儿童预防接种门诊、3家犬伤门诊、2家产科门诊)的疫苗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本次疫苗专项督导采取逐一走访的形式,通过现场资料核对、信息系统真实性核查对10家接种点的疫苗出入库管理、疫苗和冷链设备管理进行逐项检查,督导发现:10家接种点均不存在过期疫苗使用情况,大部分社康能按要求做好冷链设备温度记录及档案管理,部分社康少数疫苗存在账物登记不符的情况。
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对辖区预防接种点的督导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预防接种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报,杜绝过期疫苗进入预防接种使用环节,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