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发布时间:2018-04-03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大梅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你提交的关于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增设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医疗机构地址由“盐田区大梅沙金沙路7号”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望翠路2号”。
二、同意增设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口腔科”。
三、请你中心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
此复。
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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