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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大梅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增设诊疗科目的批复

来源:盐田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发布时间:2018-04-03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大梅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你提交的关于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增设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医疗机构地址由“盐田区大梅沙金沙路7号”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望翠路2号”。

  二、同意增设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口腔科”。

  三、请你中心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

  此复。  

  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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