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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预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6-06-16

广盈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QR8Q9P):

  2024年8月28日,你公司与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合同编号:QYRC20210064),承租本机关管理的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海苑居C栋3004号、海苑居C栋3005号、海苑居C栋3106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期限自2024年9月21日起至2027年9月20日止。2025年9月11日,你公司退回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海苑居C栋3106号保障性租赁住房。

  你公司承租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海苑居C栋3004号、海苑居C栋3005号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一是自2025年11月1日起欠缴租金,经催告仍未缴纳,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二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且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及第二款,《盐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规程》第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合同编号:QYRC20210064)第六条、第八条第8.1款第2项、第十一条第11.3款第2项、第11.4款及附件六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本机关于2026年6月4日向你公司作出《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预告知书》(以下简称《预告知书》),预告知书内容如下:

  一、拟自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解除与你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签订的《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合同编号:QYRC20210064),收回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海苑居C栋3004号、海苑居C栋3005号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拟向你公司收取租赁期间(截至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欠缴的租金及腾退期租金(其中海苑居C栋3004房月租金1651.58元、海苑居C栋3005房月租金1648.64元,欠缴租金自2025年11月1日起计至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腾退期租金自行政决定书送达次日起计至送达后第30日止);行政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不腾退住房的,拟计收占有使用费(自行政决定书送达后第31日起计至实际腾退住房之日止,按市场参考租金标准计收,其中海苑居C栋3004房市场参考租金为4218.72元/月、海苑居C栋3005房市场参考租金为4211.2元/月)。

  三、拟向你公司收取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海苑居物业管理费为3元/平方米·月,自2025年12月起计至腾退住房之月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自2025年12月起计至腾退住房之月止)。

  四、拟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9920.2元。

  因上门、邮寄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上述文书,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司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告知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书。

  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邮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7楼711室,联系电话:0755-25365153。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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