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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户籍儿童

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5-06-06

  深圳户籍儿童(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2.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者申请外小及东和分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5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22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23-2025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5年及之后年份,在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与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申请人享有同等学位申请权利。

  ②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盐田山海学校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③非自有产权房的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外小及东和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申请人父母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④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将无法通过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核查。

  ⑤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非自有产权房的盐田户籍申请人且在盐田区实际居住的,无法提供《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需签署《学位申请服从调剂承诺书》,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学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如下。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本人(我们)是(按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者社区工作站登记的地址填写)房产的业主(所有权人),房屋编码为(25位房屋编码),现同意并授权 (小孩姓名),身份证号(小孩身份证号),于     年申请盐田区内的小学(中学)             年级学位。

  本人(我们)承诺:该房产学位未被锁定,了解盐田区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知悉若该租户小孩被区内公办学校录取,我(我们)及其他家庭在辖区同一学段(□初中3年,□小学6年)内将不再受理此房产地址的学位申请。

  业主(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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