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4-10-29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户口本请务必上传首页即户主页照片);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父母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至少一方需提供截至2024年6月1日前办理的在深有效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
特别说明:截至2024年6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社保卡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4.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盐田外国语学校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 “2.住房证明材料…”中 “特别说明”的“(1)”点。
(2)申请其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23年6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3个月;使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日期须在2023年6月1日前。例如:提交2023年6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4年8月31日;提供单位宿舍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23年3个月、2024年2个月的单据)。2022年及之后的转学插班均要求提前一年办理好租房证明材料,且不认可合租房。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至2024年6月1日。自有产权房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产权证做了更变的,变更前的旧产权证不再认可。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 “2.住房证明材料…”中 “特别说明”的“(5)”点。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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