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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非深圳户籍儿童报名所需材料

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5-07-09

  (一)非深圳户籍学生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户口本请务必上传首页即户主页照片);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父母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至少一方需提供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办理的在深有效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

  特别说明:截至2025年6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社保卡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4.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盐田外国语学校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 “2.住房证明材料…”中 “特别说明”的“(1)”点。

  (2)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盐田山海学校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3)申请其他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24年6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3个月;使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日期须在2024年6月1日前。例如:提交2024年6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5年8月31日;提供单位宿舍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24年3个月、2024年2个月的单据)。2022年及之后的转学插班均要求提前一年办理好租房证明材料,且不认可合租房。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4)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至2025年6月1日。自有产权房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产权证做了更变的,变更前的旧产权证不再认可。

  (5)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 “2.住房证明材料…”中 “特别说明”的“(5)”点。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二)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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