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撤销婚姻的相关事项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10-13

  办理条件: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办理程序: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办理所需证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四)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