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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经济促进局发布时间:2019-02-27
不需要。《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为:申报表、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纸、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符合相关标准的证明文件、施工和监理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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