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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关于重点引进项目的认定条件

来源:发布时间:2018-03-20

  重点引进项目需满足以下的认定条件之一:

(一)世界500强企业设立全球总部或跨国地区总部,或中国500强企业设立的总部,世界500强企业设立中国区总部,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的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中国500强企业设立的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

(二)在盐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总部法人企业,或对盐田区年财政贡献达到1000万以上的企业;

(三)经区政府批准的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大产业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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