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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寒假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6-02-1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保障我区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过一个温馨、祥和的寒假,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盐田区教育局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交通出行安全

  (一)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儿童禁止乘坐副驾驶,不将孩子单独留车内;乘车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或探身。

  (二)路面安全。不在马路嬉戏、追逐、滑行;过马路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警惕货车、公交车视觉盲区,做到“不跑车前、不留车后、不站车边”。

  (三)骑行规范。未满12周岁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骑电动车;骑行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

  (四)外出报备。孩子外出需告知家长“去向、同伴、归时、活动内容”,牢记家庭住址及父母联系方式,人群密集处避免走散。

  (五)风险规避。不进入未开发区域、山塘水库、建筑工地等危险场所;冬季冰面薄脆,切勿在结冰水域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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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食品卫生安全

  (一)饮食选择。外出就餐选正规餐厅;不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食物;家中食材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二)健康习惯。不喝生水,不吃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危食物;保持规律饮食,不暴饮暴食;饭前便后需洗手,预防诺如病毒等冬季传染病。  

  (三)消费维权。保留餐饮消费凭证(票据、支付记录),如遇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联系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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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居家消防安全

  (一)取暖安全。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等设备时,远离窗帘、被褥等易燃物;出门前务必断电,切勿在取暖设备上覆盖物品。

  (二)防坠与逃生。不让孩子在阳台、窗台攀爬,家中安装防护栏;熟记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等紧急电话,掌握“湿毛巾捂口鼻、低姿逃生”等消防知识。   

  (三)危险品管理。将刀具、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危险物品放至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入户充电,不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四)居家防护。尽量避免孩子独自在家,不给陌生人开门,教会孩子应对突发情况(如地震、燃气泄漏)的基本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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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电信网络安全

  (一)合理用网。合理安排孩子每日上网时间,防止沉迷网络游戏,鼓励多参与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不泄露家庭住址、银行卡等隐私信息。

  (二)防骗教育。警惕以“中奖”“冒充老师收费”等为名的网络诈骗,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不参与网络打赏、充值;文明上网,远离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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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出行出游安全

  (一)行前准备。提前查询目的地天气、交通及景区开放信息,避开恶劣天气,不前往未开发的自然区域(如无人岛、野海滩)。  

  (二)公共场所。进入商场、景区等场所先确认安全出口,不拥挤、不起哄,避免踩踏;人流密集处可使用亲子牵引绳,给孩子佩戴定位手表,以防走散。  

  (三)活动防护。参与漂流、滑雪、登山等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时,务必全程陪同孩子,并确保孩子正确穿戴救生衣、护具等,在指定安全区域活动;入住酒店后熟悉疏散路线,不卧床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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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烟花爆竹安全

  (一)合规燃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举办烟花焰火晚会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擅自从外地将烟花爆竹运进经济特区,禁止在经济特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的地区,应遵守当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不购买“三无”烟花爆竹。

  (二)加强监护。孩子燃放时需家长全程陪同,选择空旷场地,不手持燃放,不将鞭炮投向他人或易燃物;燃放后确认余火熄灭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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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家长朋友们,健康是给孩子最好的新年礼物,请您切实履行好孩子寒假的安全监护职责,教育孩子重视安全,珍爱生命,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让孩子在平安愉快的氛围中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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