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6-04-22
近日,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VOCs作业场所执法标准适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是盐田区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制度性成果,旨在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在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业场所存在的多部门执法标准不一、企业合规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
“以前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应急部门要求降低气体浓度防止爆炸,生态部门又要求密封保存怕污染环境,截然不同的指导意见让我们企业无所适从。现在好了,几个部门商量好了统一标准,我们心里也就有底了。”盐田区某企业主的一番话,道出了不少同行的心声。这种“多头检查、标准不一”的情况,导致执法部门之间容易产生信息差,也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明确了企业对于VOCs可采取的处理措施,一是将通风设施与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联通,将产生的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二是在无法设置通风设施时,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将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该《意见》以“协同、规范、服务”为原则,通过明确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VOCs时可采取的处理措施的方式破解了执法堵点,助力相关执法标准适用的规范化。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盐田区已通过多种途径着力收集破解行政检查标准不统一问题:盐田区司法局向执法单位和辖区广大企业发放《行业执法标准不一问题收集表》、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盐田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盐田区安委办建立“一业一规”制度……此次出台《意见》,正是盐田区通过“小快灵”的破题思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又一务实举措。
盐田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盐田区司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对《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与监督检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相关培训,确保统一标准落地见效。针对其他执法领域,还将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收集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营造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执法环境,为盐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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