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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发布时间:2017-07-31
对在盐田区注册成立3个月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已经获得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补贴资金的企业,按市级补贴金额给予100%配套资助,市一、二、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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