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5-09-03
市民朋友:
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本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请您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现就防范非法集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高息诱惑:以“无风险、高回报”为噱头,承诺远高于银行利率的收益,通过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等形式吸收资金。
2.虚假项目:虚构“高科技”“养老产业”“数字货币”“共享经济”等名义,编造虚假合同或资质骗取信任。
3.假冒权威:冒用政府、国企、金融机构名义,或伪造批文、牌照,营造合法假象。
4.情感诱导:利用亲情、友情等关系,通过熟人介绍、讲座培训等方式诱骗参与。
5.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参与非法集资存在巨大风险。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您增强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拒绝高额回报的引诱,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建设和谐幸福家庭。
四、鼓励举报非法集资行为。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行为。若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市、区处非牵头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相关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予以核实,依法打击处置,并依据规定对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盐田区举报受理热线:0755-88170982、88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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