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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3-02-10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前后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0-02-04

盐田区各建筑业企业:

  为持续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企业在复工前后做好如下工作: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各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924时。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工,应联系我局并办理相关复工备案手续。

    二、建立健康责任人和健康联络员制度,在摸查统计本企业员工相关情况填报《盐田区建筑业企业员工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的基础上,填报《湖北来深员工台账》(附件2)、《盐田区建筑业企业健康责任人及复工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签订《承诺书》(附件4),于25日之前发送至邮箱caiye@yantian.gov.cn(签署后的《承诺书》以电子扫描件形式报送)。

  三、为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输入途径,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暂不返回深圳。对已经到达盐田区的14日内有湖北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应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日,对密切接触者应要求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对出现疑似症状者应督促及时就医。

  四、2月924时之后复工的企业应于开工前5日(自然日)向我局报备并进行开工登记(登记方式将在QQ、微信群内通知),在具备以下条件后才可开工: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上岗员工变动的情况,认真做好岗位培训,对新员工或调整岗位的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培训,积极向广大企业员工宣传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发生。

  (二)制定企业内部防范方案,方案需包括防控措施、复工复岗方案、责任人、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落实好员工体温测量工作,及时反馈体温异常人员情况,加强员工食堂、场地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监测,避免带病上班,食堂就餐采用分批领餐、分散用餐的形式。

  (四)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做好人员流动记录以及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员工的信息统计台账、如有异常及时报送我局。

  (五)落实《深圳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附件5)有关规定并落实《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附件6)中关于“四个到位”及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等要求。

  五、请各企业负责人于24日前加入盐田区建筑业企业交流QQ群(群号码:785445395)及微信群(二维码附文后),便于后续信息统计、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对于不及时上报资料、不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盐田区建筑业企业员工摸查情况统计表

  2.湖北来深员工台账

  3.盐田区建筑业企业健康责任人及复工情况统计表

  4.承诺书

  5.深圳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6.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24

  (联系人:曾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25031770250319151368258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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