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发布时间:2020-07-20
深盐办字〔2018〕3号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盐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深圳市盐田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深圳市盐田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旅发〔2017〕79号)、《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创建重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旅办〔2017〕209号)精神,及《深圳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我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我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城市发展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推动盐田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则。
1.突出国际化。示范区的创建必须突出国际化,持续推进国际旅游目的地、出入境游集散地、世界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旅游合作,着力提升盐田旅游产业营商环境、旅游接待体系、旅游公共服务管理、人才服务管理的国际化水平。
2.突出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必须坚持、发扬盐田的创新精神,走内涵式、可持续的发展道路,通过多点创新与整合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新作用,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产业主体积极创新旅游产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升盐田旅游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与创新水平。积极融入盐田的创新成果,发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促进旅游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提升旅游产业竞争力。
3.突出质量。示范区的创建必须牢固把握“深圳质量”“盐田质量”的发展要求,以树立世界旅游业的“深圳标准”“盐田标准”为追求,从旅游产品供给、旅游服务评价、旅游设施安全保障、旅游购物品质等方面出发,全面提升旅游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4.突出共建共享。旅游业是无边界的产业,包容性强,融合度高,能体现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发展全域旅游,关键是要推进旅游治理机制、治理理念转变,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各行业积极融入的良好局面。通过发展全域旅游,实现旅游要素和服务全域覆盖,形成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美好生活的新格局,实现共治、共建、共享、共荣、共赢。
5.突出文化内涵。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互促互进,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双赢。示范区的创建要进一步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以更主动的姿态、更有力的措施推动旅游和文化的融合,推动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差异化、品牌化、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三)发展目标。
以创新旅游治理体制机制、强化旅游公共服务、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为主要抓手,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形成功能完整、开放融合、具有盐田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实现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应最大化的创建目标,成功创建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1.持续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快精品景区建设,推进旅游景区精致化、品质化、集聚式发展。支持东部华侨城、大梅沙海滨公园、小梅沙度假村、小梅沙海洋世界等景区、公园升级改造,打造梅沙城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群升级版,推进大小梅沙滨海旅游片区转型升级。二是促进住宿业和旅行社行业转型升级,着力创意建设精品民宿,积极引入国际连锁高端度假酒店项目,培育新型酒店业态,形成高端化和多样化并举、结构完善、布局合理、质量优化的住宿接待体系。三是积极引导盐田传统旅行社加快与资本市场融合对接,积极开发特色旅游项目,进一步完善批零分销体系。四是支持大型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华侨城集团、特发集团、岭南集团等大型企业通过直接投资、资本并购、品牌和管理输出等方式“走出去”,整合旅游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我区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我区旅游产业的“总部经济”。五是建设“美食之城”。围绕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和信誉,大力推广名店、名厨、名菜,积极培育地方餐饮品牌,保护和传承餐饮老字号,加强中外餐饮文化交流,扶持和引导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食品安全的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区经促局牵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2.推进旅游新项目建设。一是打造东部黄金旅游带。加快推进小梅沙片区升级改造。加快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规划建设,积极推动大梅沙游客集散中心项目、大梅沙村文旅小镇等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滨海旅游产品体系。二是大力发展游艇、帆船旅游,推动东部海域发展游艇、帆船旅游项目,支持大梅水上运动中心、金色海岸观光游艇发展。探索开通梅沙湾—大鹏湾—大亚湾—巽寮湾—鲘门海上旅游专线。三是加快“海上看深圳”旅游项目开发,加快推进海洋体育旅游产业基地、梅沙旅游客运码头项目,打造国际化滨海城市休闲新品牌。四是推动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和文化优势,打造若干各具风情魅力的特色小镇,重点发展大梅沙村文旅小镇、小梅沙国际滨海度假小镇、中英街商贸旅游特色小镇,重点打造梅沙滨海运动休闲小镇。(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牵头,区发展改革局、盐田规划国土局、盐田交通运输局、区经促局配合)
3.培育“旅游+”新业态。大力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和特色旅游产业,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业态融合发展。一是促进“旅游+商贸”,推进精茂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升级,打造东南亚国家馆、欧洲国家馆、美洲国家馆等商品的国际采购中心,加快完善一批核心商圈的休闲功能,打造展示时尚、引领潮流的国际消费目的地。二是促进“旅游+港口”、“旅游+工业”等业态发展,支持盐田港、周大福、粤豪珠宝、玉雅翡翠等企业发展体现产业融合创新特色的工业旅游。三是促进“旅游+文创”发展,鼓励企业研发体现盐田特色的设计产品,结合黄金珠宝、中英街历史博物馆、疍家婚俗、鱼灯舞等非遗展演等推出一批“盐田礼物”、“盐田手信”,打造高品质旅游购物品牌。四是促进“旅游+健康”发展,发挥盐田生命健康产业及度假养生旅游特色优势,打造健康旅游目的地。五是促进“旅游+会展”发展,探索建设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会展中心,提升会展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水平,做强盐田商务旅游市场。(区经促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4.完善城市对外交通。加快平盐通道等战略性通道建设,建设集约化、现代化公路主枢纽,提升对泛珠三角区域的辐射能力。(盐田交通运输局牵头,盐田规划国土局、各街道办配合)
5.优化市内基础交通。全面推进城轨道交通建设,到2020年建成轨道8号线盐田段工程,加快梅沙段轨道工程。加快构建与轨道交通一体化的地面公交线网体系。完善高快速路网,大力推进干线道路规划建设,加快次干道与支路网建设。加快构建轨道、公交、慢行一体化的出行体系,明确轨道、公交、慢行各种方式功能定位,从基础设施配套、出行网络整合、运营服务同步等方面加强各方式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在公交系统出行链的各个环节提供品质化服务,构建紧密配合、无缝衔接、可靠舒适的公交交通服务网络,让公共交通系统出行成为市民和游客可信赖的出行选择。(盐田交通运输局牵头,盐田规划国土局、各街道办配合)
6.完善重点区域旅游交通规划建设。配合深圳市加快推进游船游艇公共码头和岸线的规划,启动游船游艇公共码头试点建设制定盐田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东部海上交通通道;加快推进梅沙旅游客运口岸推进进度,推进沙头角口岸的整体改造;推动梅沙高速收费站等重点旅游节点交通改造;加快推进山海休闲廊道、旅游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推进全市旅游交通指引标志系统化、规范化和一体化,完善区域交通的旅游服务功能。(盐田规划国土委、盐田交通运输局、区经促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按职责推进实施)
7.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开展公厕改造新建“十、百、千”行动,按照《深圳市高品质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对市政公厕、公园公厕以及交通场站、商场、集贸市场、加油站、文体设施、旅游景点、口岸等各类公共场所厕所全面开展公共厕所升级改造或新建工作,增加经费投入及管理人员配备,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公厕保洁、便民措施等服务内容。(区城管局牵头,区经促局、盐田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沙头角口岸、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8.全面提升城市景观。大力推进四季花城、生态花城、人文花城建设,建设一批花卉景观大道、花卉特色公园、花漾街区,力争将盐田打造成优美、舒适、独具人文内涵的“著名花城”。继续构建完善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体系,建设一批道路绿化、立体绿化、城市绿道等具有国际水准的绿化景观精品,园林绿化景观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改善城市水环境,营造滨水景观,带动一批滨水旅游产业的发展,加速盐田河临港产业带多元水经济布局和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盐田规划国土局、区城管局、经促局、区水务局、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按职责推进实施)
(三)加强旅游推广促销。
9.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加大东部华侨城、大梅沙海滨公园、小梅沙海洋世界、小梅沙度假村、中英街的推广力度,以政府主导、全产业链参与的创新模式推广“从盐田出发,看世界”的城市旅游主题营销品牌,进一步巩固、提升盐田作为深圳东部深港过境通道集散地的地位;在宝安机场、高铁站、地铁等游客集散地投放城市旅游形象广告,营造具有深圳城市特色的全域旅游氛围。充分借助深圳黄金海岸旅游节、中国杯帆船赛等重大活动和赛事,宣传深圳旅游,扩大影响力。(区经促局牵头,区文体局配合)
10.深化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旅游交流,建立完善和友好城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机制。联合周边地区及京港(广深港)、厦深高铁沿线城市筹办旅游营销活动。积极参加国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办的重要国际旅游会展,合作发展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精品线路,提升盐田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度。(区经促局牵头,区外办配合)
11.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创新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建设现代化立体营销网络,打造跨平台、跨终端、智慧化、精准化营销体系。探索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分析手段,细分旅游消费市场,增强宣传推介的针对性,实施精准营销,向境内外游客提供针对性强、适应性广、满足个性需求的旅游信息服务供给。(区经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配合)
(四)优化旅游公共服务。
12.优化旅游咨询服务。鼓励各景区企业在游客集散区域设立旅游咨询中心。探索在全区主要旅游区域、交通枢纽,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划建设高品质的旅游咨询中心、建设区域旅游集散中心。提升现有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品质,拓展服务内容,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旅游咨询服务新模式,更好地为市民和来深游客、旅客服务。(区经促局牵头,各街道办配合)
13.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整合我市文化、体育、旅游等信息资源,建设深圳文体旅游信息惠民服务平台,提升旅游信息惠民服务水平。鼓励旅游企业应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促进深圳旅游业智慧型增长。充分运用微信、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手段,为公众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公共信息服务。支持智慧旅游建设,创建一批智慧旅游社区、智慧旅游企业及智慧旅游景区。(区经促局牵头,区信息中心、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14.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完善文明旅游制度规范,加强游客文明旅游、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加强部门合作,扩大文明旅游宣传在旅游行业及口岸、车站、机场、景区等城市公共领域的覆盖面,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益。支持旅游协会、旅游企业参与文明旅游行动,发动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打造全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区经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团区委配合)
(五)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15.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发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量,依法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文明有序。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通过深圳信用网等渠道予以公示,促进诚信经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境外重要旅游目的地旅游监管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联合监管和信息通报机制。(区经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盐田交通运输委、盐田市场监管局、盐田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办、中英街管理局、沙头角海关、边防办证中心、各街道办配合)
16.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报送机制,提高旅游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安全风险信息提示等旅游信息发布与预警报告制度。深化“平安景区”建设,完善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加强对与旅游相关的交通、消防、餐饮、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区经促局牵头,盐田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盐田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应急办、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三、工作安排
自国家旅游局公布深圳市成为首批示范区创建单位以来,区经促局会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广泛调研工作,掌握我区相关部门“十三五”期间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及具体项目,推动盐田旅游业按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向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模式转变。下一阶段的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示范带动(2018年3月—5月)。
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师范区为目标,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投资、旅游节庆活动、对外宣传推广、小梅沙更新改造、大梅沙海滨公园及海滨栈道重建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做好创建工作总结,由点及面,为全市示范区创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全面创建(2018年5月起)。
全面推进我区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开创大旅游发展新格局,探索构建特色鲜明、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盐田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定期梳理总结进展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申请验收(2020年之前)。
加强与市文体旅游局的沟通,及时汇报我区创建工作情况,完善我区创建申报材料,力争在2020年前向提出创建验收申请并通过示范区考核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深圳市盐田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杨军区长担任组长,时卫干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发改局、区经促局、区财政委、盐田规划国土局、盐田市场和质监管局、盐田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盐田公安分局、区人力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外事办、区应急办、中英街管理局、团区委、沙头角海关、各街道办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统筹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督办机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务实高效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经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区经促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二)强化规划引导和用地保障。加强旅游规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土地利用和区域合作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保障重点旅游项目的用地安排,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安排、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其外围地区的成片绿化用地、林地、湖泊等,在不改变权属和功能、并取得发改、规土、城管、水务等部门同意且对公众无条件开放的前提下,可以划定管理范围线给区旅游部门,其具体日常养护可由区旅游部门按相关规定委托管理。(盐田规划国土局、区经促局牵头,区发改局、盐田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中英街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三)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互联网等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提高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市旅游形象塑造、旅游业公益宣传推广、区域旅游合作、旅游人才公益培训等工作的资金使用效益,财政保障旅游宣传推广经费。对符合区产业发展资金有关政策导向的旅游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可以通过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或增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运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全域旅游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区发改局、区经促局、区财政委按职责推进实施)
(四)落实旅游消费促进政策。积极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增加优质休闲产品供给。推动落实旅游消费促进政策,加大旅行社组织外国旅游团队来深旅游奖励力度,争取在沙头角口岸增设免税店,提高旅游消费水平。(区经促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委、盐田公安分局、沙头角口岸、区外事办配合)
(五)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旅游英才计划,加强中青年旅游专家培养。大力开展旅游创客创业、智力旅游扶贫、旅游义务培训等公益活动。实施旅游景区人才培训计划,持续做好景区人才储备培养服务。建立领队导游人员数据库,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区经促局牵头,区人力局配合)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