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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2019年行政复议工作报告

来源:盐田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12-20

  2019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先进区”战略定位,充分贯彻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行政复议职能得到全面发挥,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较2018年的5宗下降60%。这两宗案件分别为申请人王翠兰不服区卫生健康局信访处理决定案,因信访处理决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所规定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故该案件依法不予受理。另一宗为申请人深圳市海山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区财政局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案,该案件仍在审理中。2019年,市政府受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该案件为申请人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不服区政府事故调查报告案,该案件以申请人依法撤回复议申请而结案。

  二、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盐田区打造民主法治建设先进区的发展大局。对标盐田打造民主法治建设先进区要求,把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地区发展、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产业兴盐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优势作用,正确处理保障公民个人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依法公正办理好每一宗行政复议案件,为区政府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二)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对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最新要求,改变过去复议案件个人负责的工作模式,对受理的复议案件采用集体合议制审理,区司法局领导充分参与案件讨论,拟定初步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决定。同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文书的说理性,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搜集到的证据逐项进行分析,详细阐明作出复议决定的依据。如在审理王翠兰不服区卫生健康局信访处理决定案件中,复议文书围绕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作了详细说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向申请人送达复议文书的同时,运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申请人释明相应法律关系,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确保申请人在收到复议文书后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继续上访,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创设并执行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实际的行政复议工作规律和方式方法,逐步形成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将行政复议工作报告、行政复议决定和典型案例在盐田政府在线“阳光复议”栏目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复议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实施民主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从而形成适度倒逼全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

  (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机构改革后,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进行了重组,配备了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同时由法律顾问辅助办案人员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形成专业化的行政复议办案团队,提升了案件办理能力。同时组织办案团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等法律法规,努力将相关法律规定弄懂吃透。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努力化解矛盾,进一步为盐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务,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以行政复议法修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为契机,按照统一部署,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办案条件,保证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规范行政复议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公开工作责任,保证内容质量,严格内容审查,优化办案流程,规范复议文书写作,使案件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司法裁判的检验。加强与市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沟通,严格审批程序,提高公开效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盐田品牌”。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发挥调解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善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调判结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更好地促进盐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做好行政复议培训工作。采取专题培训、研讨座谈、个别指导、案例分析、参加法院旁听等形式,提升培训工作质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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