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2-02-06
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驻盐各单位:
现将《盐田区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为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和“双改”示范重大历史机遇,深入推进产业兴盐和创新驱动战略,深度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全力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和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大机遇,立足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国际航运枢纽和离岸贸易中心”定位,坚持“产业兴盐”“创新驱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全力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成为“一带一路”全球贸易关键节点和国际国内双循环对外开放战略支点,建成海洋高端产业集聚区、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区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25年,盐田区形成千亿级产值的海洋产业集群,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打牢基础、做优服务,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和离岸贸易中心。
目标:高水平建设盐田临港产业带,港口基础能力持续增强,航运经纪、船舶管理与交易、海事咨询、航运金融等各类航运服务创新模式和业态充分涌现、加快发展,港口经济呈现多元化、高端化、产业化发展趋势,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际航运枢纽地位持续巩固和加强,离岸贸易中心建设成效初显。到2025年,盐田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600万标箱。
1.全面增强枢纽港基础功能。加快推进盐田港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超大型集装箱深水泊位布局和港区其它泊位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盐田港航道拓宽工程,全面提升公共航道、锚地功能。巩固现有欧美航线优势,支持港口企业调整优化航线,拓展内贸驳船航线,增加亚洲航线密度,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新航线。
2.建设世界一流智慧港口。推动盐田港智慧化、自动化、无人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港口各领域深度融合,积极开发应用专业化码头生产智能调度系统,提升港口码头作业自动化水平。加快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为港口物流数据管理集中化、信息系统一体化、业务服务网格化提供基础架构支撑。
3.完善提升港口基础服务功能。建立国际航运综合服务体系,拓展临港服务产业链,提升船舶维修、物资供应配送、货物集拼中转、废弃物接收等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口岸监管流程,建立船舶备件、生活物品等物资供应的便捷通道。探索建设海员俱乐部,建立船员公共服务平台,全方位提供国内外海员培训、法律援助、文化交流、应急救助、医疗保健、特色消费等服务。
4.构建高效畅达集疏运体系。优化港口货运交通组织,形成“快进快出、客货分离”的疏港体系。加快疏港高快速路和专用通道建设,完成盐港东立交、盐龙大道南段、明珠道改造、西禾路、盐排高速与明珠道衔接通道等工程。建成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缓解后方陆域停车矛盾。推进近距离内陆港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平湖、黎光、永湖、谢岗、常胜等近距离内陆港,完成平盐铁路复线升级改造,推动落实湾区海铁通项目,提高海铁联运占比。
5.积极发展航运金融服务业。加快推动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落户盐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涉海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航运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等机构设立海洋金融专营部门或分支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船舶租赁业务。支持航运龙头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6.培育海事法律服务业。探索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商事司法中心,成立海商事调解组织,引进知名海商事仲裁机构,力争与深圳海洋大学联合建立海商事法律研究院,积极争取在盐田区建立海事法院,建成“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海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建立现代物流法律服务中心,为现代物流、滨海旅游等重点产业提供企业合规、纠纷处理、智库服务等优质法律服务。
7.大力发展涉海总部经济。建立优质海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以龙头骨干企业、链主企业为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形态。支持涉海龙头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强强联合等方式,获取技术、品牌、专利等关键性竞争要素。培育引进海工装备、油气开采、远洋渔业等涉海企业总部,打造涉海企业总部集群。依托总部企业,探索开展船舶登记业务,发展船舶代理、航运经纪、航运金融保险、船舶修理等服务,补齐高端航运服务短板。
8.做大做强保税燃料加注产业。积极发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和保税LNG加注产业,优化经营资质制度,补齐硬件设施短板,强化安全规范,研究谋划扶持措施,建立保税燃料加注业务“一口办理”政务平台,完善“先供后报”“一船多供”等产业便利化监管措施,打造国际船舶燃料加注中心,实现年营业收入百亿元以上。
9.强化盐田综合保税区作用。加快盐田综保区一期改造升级、二期封关运作。积极运用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各项扶持措施,扩大盐田综合保税区内“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模式应用范围,依托现有政策和围网条件探索符合产业发展的监管模式。在保税区内设立适量的非营利性服务配套设施。推进盐田综合保税区实现24小时通关。
10.优化提升口岸营商环境。推广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改革,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推进贸易便利化措施试点落地,持续推动压缩进出口边境合规时间。加大企业AEO信用培育和精准辅导力度,设立海关AEO企业专用窗口和企业协调员,建立高级认证企业轻微差错协调渠道,实行高级认证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优先办理进出口手续等便利化措施,助力AEO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口岸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助力维护国门安全。
11.促进跨境电商加速发展。加快验收使用跨境电商9610监管场站,积极引进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国际贸易平台、跨国经营企业,推动“9610”“1210”模式联动发展,探索发展“9710”“9810”等跨境电商新模式,打造跨境电商集散中心,建成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12.集聚发展冷链进口产业。加快建设盐田智能供应链物流园,推动亚太智慧保税物流综合体、有信达-万纬智能供应链物流园、盐田港冷链服务仓等在建冷库工程尽早建成投入使用。推进企业采用安全性高、绿色环保的制冷技术。加快推进Y3进口生鲜产品查验中心项目,建设进口食品指定监管场地,采取“抽检即放行”模式压缩进口食品查验时间,便利进口食品展示交易业务,打造以进口冻肉、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和红酒等特色进口交易为核心的进口食品交易中心。
13.大力发展保税展示交易。充分发挥保税功能、口岸环境、展馆资源优势,提升拓展“17+1”国家馆等进口商品展示交易模式,高标准打造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商相结合,推进开展区外展示平台体验、现场线上下单邮购、保税区物流配送等业务。
14.培育发展“保税+”高端业态。用足用好综保区政策,创新发展保税研发、检测维修、租赁等“保税+”高端业态,推动综保区从“以外为主”向“内外兼容”转型升级。推动盐田综保区进出口贸易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跻身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前列。
15.拓展国际中转业务。拓展“欧美-东南亚”国际中转、“一带一路”中转和“驳船-大船”中转业务,培育壮大MCC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打造华南远洋集装箱进出口集拼、分拨、配送中心。设立国际转运集拼监管中心,对集拼货物实行闭合式、信息化、集约化管理,做大做强国际中转业务。
16.大力发展陆海互联业务。充分发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作用,延伸盐田港国际门户的核心功能,积极推动中欧班列与盐田港联动,积极扩大班列辐射范围,拓宽班列货源渠道,增强回程揽货能力,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链接平台。
17.积极拓展港口合作。创新深港港口快速通关模式,开展“深港自贸通”试点,探索建设深港组合港,实现两地港口物流服务一体化。探索实现港航政策和标准全面对接,优化粤港分界线引航服务,推进深港在货物和服务贸易、现代航运服务业及“走出去”等方面进行更紧密合作,建设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国际航运中心。推动盐田港与海南港在产业协同、资源共享、技术创新、互联互通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港港联运”。
18.探索创新离岸贸易中心政策。积极争取盐田区纳入自由贸易新片区,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开展有关自由贸易港试点工作,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港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在港区实施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最大限度简化通关程序。探索贸易、金融、本币结算等领域试点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政策,试点建立离岸贸易主体白名单,争取外汇、税务、海关等监管部门对白名单机构的离岸贸易“真实性”实行“一揽子”高效审查。开辟真实离岸贸易金融绿色通道,鼓励金融机构为真实合法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收支、汇兑与结算服务。
(二)坚持创新驱动、跨越发展,打造海洋新兴产业高地、海洋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
目标:加快基础应用研究和研发平台建设,协同推进海洋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发展,培育前瞻性强、经济辐射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海洋新兴产业,建成若干标志性、代表性、关键性海洋科技项目,打造数字海洋战略支点、海洋新兴产业高地和深圳海洋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
19.打造海洋特色产业园区。以市布局海洋产业集群为契机,发挥万科、盐田港、特建发等市属国企资源导入、建设运营优势,依托盐田港区、盐田临港产业带、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海智云谷等区域,打造创新驱动引领、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特色鲜明的海洋新兴产业特色园区。支持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20.打造海洋特色产业街区。依托大梅沙村、小梅沙度假村、盐田海鲜食街等,导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与产品资源,以微型博览会、微型博物馆等形式,建设若干条彰显海洋文化的特色产业街区。
21.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海洋生物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等市级海洋创新载体,强化海洋基因技术研发。引导华大基因开拓海洋生物、海洋水产品功能性食品、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等基因测序技术服务市场,支持培育骨干企业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22.提升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水平。探索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向海发展,打造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和示范基地。推动海洋信息采集立体化、传输一体化、处理与呈现智能化、管控全过程可视化,加快实现高端海洋电子装备国产化。
23.培育发展智能航运产业。围绕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挖掘、交易和安全管理等环节,加强大数据软件研发、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科技金融、教育培训等产业的发展。依托深圳电子信息、无线电通信、高科技产业优势,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E航海关键技术等应用研究与推广,促进航运数字化技术升级。
24.提升海洋经济创新能力。支持海洋相关龙头企业从事海洋科技研发、海洋技术服务,鼓励和引导优势科技领域从陆向海延伸。加大海洋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力度,支持海洋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第三方行业组织发展。依托盐田临港产业带片区和城市更新产业项目,为成长型科技类中小企业提供集中式的综合办公空间,促进海洋类企业集聚发展。
25.打造海洋科技创新平台。谋划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城,引进海洋创新资源,促进海洋科技创新。支持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南开大学深圳研究院等机构开展海洋科技项目研究与成果转化,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海洋创新引擎。探索与香港、澳门等高校合作,建设海洋基础研究平台、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平台。争取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落户盐田。
26.强化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支持航运物流企业探索海外市场开拓模式,加强深港高端航运服务合作,吸引港资航运服务企业进驻。依托香港海洋经济基础领域创新研究优势,引入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海洋产学研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与香港、澳门的海洋金融合作,推动将海洋金融相关服务、高端航运服务企业纳入税收优惠清单。
27.培育海洋资源交易市场。设立海洋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围绕海洋碳汇、海洋矿产、海工装备等领域,创新海洋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开发海洋知识产权交易品种,探索开展海洋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围绕海洋知识产权需求,嫁接国际国内资源,提供知识产权获取、管理、运用和保护等方面服务,支撑海洋特色产业发展。
28.设立海洋产业专项基金。充分发挥深圳航运基金引领带动作用,促进航运产业协同快速高质量发展。推动设立海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优质海洋产业导入。引进海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吸引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高成长性海洋企业。
(三)坚持开放交融、合作共享,打造世界级滨海旅游消费目的地和国际海洋文化交流合作先锋地。
目标:加快完善滨海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培育新兴海洋文化旅游热点,创新滨海文化旅游载体,强化国际海洋文化交流合作,建设海洋文化旅游集聚区域,大力提升滨海旅游品质。到2025年,盐田区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滨海旅游消费、海洋文化交流首选目的地。
29.厚植盐田海洋文化底蕴。大力挖掘大梅沙古遗址、疍家文化节、鱼灯舞和盐田独有的渔、盐、港等元素,培育形成具有盐田特色的海洋文化。建造“海”系列的学校、幼儿园、公园、道路、街区,建设更多“灯塔图书馆”式文化设施,打造海洋文化网红地标,丰富和彰显城区海洋文化特质。用好“世界海洋日”等载体,举办海洋文化论坛、“海洋图书奖”评选、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文学(文艺)作品创作评选等特色文化活动,打造富有盐田特色、具有广泛传播力影响力的海洋文化品牌。加强海洋文化知识科普,营造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
30.提升滨海旅游品牌能级。加快推进旧墟镇城市更新,提档升级盐田海鲜街业态,全方位植入七星级酒店、高档海鲜餐饮品牌店、万国海鲜交易市场、特色文化休闲商业、海员俱乐部、渔人码头等元素,打造世界级滨海城市综合体。推进大小梅沙一体化规划、运营、发展,推出潜水体验、帆船帆板等高端旅游产品,建设深圳美高梅酒店、滨海潮文化主题商业街区、特色文旅商务空间,加快推动“蓝桥”建设,打造世界级滨海休闲度假区。
31.联合开发深港跨境滨海旅游。深度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和“大鹏湾/印洲塘生态康乐旅游圈”发展计划,探索联合开发“跨境海岛游”,研究海岛整岛开发方式,推动“海洋-海岛-海岸”立体开发,推进游轮游艇、水上飞行、低空飞行等旅游项目合作,争取“团进团出”的跨境旅游管理制度,携手香港打造“一程多站”精品旅游品牌体系。
32.大力发展海洋体育产业。推动盐田海洋体育“一中心三基地”建设,多层次推广海洋体育项目,积极培育帆船、水翼帆板、海岸赛艇等时尚运动项目。申办国家级、世界级海洋体育赛事,打造高端海洋体育品牌,建设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海洋休闲体育运动基地。构建海洋体育校园传承模式,系统传播海洋体育文化。培育发展海洋体育服务产业,推动海洋体育产业向上下游延伸发展。
33.促进海上“交通+旅游”发展。推进简化邮轮、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续,优化升级“海上看深圳”旅游项目。加快构建“一主三辅”码头体系,改造金色海岸码头,重新开通梅沙客运码头,加快研究小梅沙码头、盐田沙头角码头建设,逐步发展盐田至大湾区“9+2”城市群的海上客运航线,探索打造“海上看湾区”等观光旅游品牌。研究水上交通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水上游乐活动管理的全国性样板。
34.探索“港口+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依托盐田港,建设港口航运博物馆,多渠道组织海洋、船舶知识科普教育。开辟港口游、集装箱船体验游等特色旅游产品。规划建设灯塔式登高点,打造网红打卡点。引进红酒体验中心等高端商业和文化休闲业态,差异化打造旅游新地标。以“公众开放日”等方式组织港口参观。开发具有盐田海洋特色和港航特征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旅游用品。提供以港口为背景的特色摄影服务产品,为游客提供定制式服务。
35.加强国际海洋文化交流。联合港澳定期举办国际海洋文化论坛、海洋科技成果交流展示会,共同构建海洋文化发展高地。瞄准海洋高端会务,积极申办海博会、海促会、海洋发展论坛等大型海事活动,争取1-2项国家级及以上展会或论坛永久落户盐田。培育国际航运论坛品牌,争取举办“中国国际海事会展”“海贸国际海事颁奖典礼”等国际性活动,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航运会展品牌,建设航海文化基地,推动航运数字文创产业发展。依托深圳黄金海岸旅游节、疍家文化节、鱼灯舞非遗日、国际珊瑚节、沙滩电影节、音乐节等,举办海洋特色显著的民俗节庆活动,提升海洋文化影响力。
36.成立国际海事研究院。把握国际前沿海事发展动态及发展趋势,推进国际海事学术研究创新、国际海事科技孵化突破、国际海事学术期刊发展以及国际海事政产学研合作,促进国际海事国际合作融合。重点开展“一带一路”倡议、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发展自由贸易港等政策研究。打造国际海事领域政府智库,为深圳和大湾区发布国际海事行业信息、指数和报告,组织举办国际海事学术和行业论坛,为相关管理部门和港口航运企业机构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市场信息服务。
37.拓展参与国际性海洋事务。积极发展海洋行业协会,谋划国际海洋事务组织落户盐田区。引导行业协会开展面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宣传、信息提供、规范和标准制定、名牌认定等方面工作。支持海洋协会发挥在承接行政事务、承担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信息沟通、对外协作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海洋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海洋领域相关标准,指导企业申请国际知识产权,制定并推广海洋观测数据采集与数据共享标准。
(四)坚持双碳引领、三生融合,打造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可持续发展先锋区。
目标: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参与海洋生产生活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海域和滨海区域绿色化水平明显增强,扎实推进能源清洁、能耗节约、污染物受控、土地岸线资源集约利用,实现海洋经济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盐田区建设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典范滨海城区。
38.打造世界级的生态蓝湾。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发展中保护”,以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理念统筹海岸带和海域开发,严格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守好海洋自然生态底线。实施全海岸线海域治理工程,不断加强对沙滩、滨海湿地等特色资源的保护与修复。联动香港辐射深圳东部,构建“两横七纵、蓝绿交织、通山达海、水城共荣”的百里滨海碧道,打造梧桐山-红花岭-八仙岭郊野公园等深港东部向海发展生态走廊。持续举办梅沙国际珊瑚节,建设拓展“水下珊瑚花园”,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海洋生态保护品牌。依托全市首家海洋环保义工队,大力开展海洋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海洋思维。
39.打造绿色港口范例。提升港区节能降耗水平,推进码头装卸运输设备“油改电”工程,加快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争取至2025年,码头岸电覆盖率和使用率分别提升至100%和20%。优化港区能源结构,加快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清洁能源拖车示范运行,探索开展天然气水合物、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设计。加大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力度。
40.培育发展海洋碳汇产业。探索开展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行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机制。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标准体系、海洋碳汇核算体系的理论方法和碳汇计量相关技术方法及标准研究,推动海洋碳汇科学发展、便利交易。探索开展海洋及海洋生物固碳成效研究,试点建设海岸带生态系统碳中和实施机制和示范项目。
41.开展船舶新能源动力系统应用试点。依托盐田区相关龙头企业组建研发团队,开展电力、氢能源、LNG、甲醇等新能源为主的绿色船舶动力研究,促进海洋新能源领域技术突破。针对性出台支持船舶进行新能源动力改造的相关政策,促进盐田区绿色低碳发展。
42.创建“船舶排放控制示范区”。推进“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建设,建立船舶排放控制立体监测系统和监管信息平台,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前沿技术研究,推动船舶节能减排和绿色航运发展。稳步推动远洋船舶使用0.1%低硫燃油,降低船舶硫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43.建设智能完备的水上安全保障体系。成立盐田区海上安全“一委两中心”,搭建智能水上交通管控网络和大数据应用平台,规划建设多网融合的海上通信网络。建立海上安全预警及应急反应中心,优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系统布局,探索建立水上安全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标准体系。
44.加快盐田港后方陆域综合治理。加快盐田港后方陆域文化、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生产性配套服务,增加高品质生活服务设施,有序推进绿化、交通等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工改工”更新结构引导,鼓励支持“工改M1”,合理布局“工改M0”。推动后方陆域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提速老旧工业区综合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45.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坚持区港共建、区港联动,成立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责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实体化运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落地实施,区督查部门全程督查督办。
(二)强化政策引领。
46.出台扶持政策。出台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授权事项“关键一招”,加强与上级机关和驻区部门的联络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47.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完善海事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船舶、船员、船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结合“智慧盐田”建设,以危险货物申报平台为切入点,率先建设航运信用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打通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归集共享和评价使用全过程。
48.保障资金供给。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稳步加大对海洋经济、科技、生态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涉海领域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经济发展,鼓励海洋企业利用融资平台实现资本融通,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海洋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三)强化人才支撑。
49.实施海洋人才保障计划。大力引进港口航运管理、航运金融保险、航运法律仲裁、航运物流、航运经纪等高层次人才,在住房、户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航运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驻深高校联合培养海洋专业技术人才。
(四)完善空间保障。
50.加强空间保障。推动港口相关规划的编制修订,做好与城市、用地、用海、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衔接,保障港口建设项目顺利推进。集约利用港口岸线和港区用地,研究港口用地的混合使用,适当提高物流仓储用地开发密度和强度。加快盐田临港产业带的统筹开发,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优质、充足的空间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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