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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办法

来源:盐田区发布时间:2018-01-11

  政策解读链接:盐田区“梧桐人才”政策解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速打造“梧桐人才”高地,我局依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了《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政策试行办法及操作指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工作背景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制定操作指引的具体工作任务共23项,占全部工作任务近一半。自接到工作任务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虽然局内部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并没有能统筹承接此项工作的对应科室,且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任务能按质按量完成,我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机构(中大管理咨询公司)承担具体设计工作。自1月底以来,我局与中大项目组集中研讨4次,项目组赴盐田封闭撰写2次,收集解读近20项人才政策工作相关材料,同时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梧桐人才”政策课题组)、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门调研访谈,并结合辖区企业对各项人才政策及指引的意见建议,起草了《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政策试行办法及操作指引》。

  二、主要框架及主要原则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政策试行办法及操作指引》由试行办法及19项具体工作操作指引组成,《试行办法》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总则,包括背景与政策依据、适用对象、实施原则、责任单位;第二章是奖励补贴方法,包括 “梧桐凤凰”工程、“梧桐工匠”工程、“梧桐青苗”工程、创新人才举荐制度,构建人才服务体系;第三章是操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包括:统一的申请流程、适用多项奖励的处理原则、补贴分期发放的业绩评估要求、资格获得提升的处理方案、更换用人单位的处理办法、取消奖励补贴的情况说明、奖励补贴经费预算管理要求、奖励办法实施的监督要求;第四章为附则,包括办法解释单位及办法实施日期。《操作指引》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受理对象,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受理程序,受理部门,其他说明。同时附申请表格及流程图。         《试行办法及操作指引》的起草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确保资金发放安全,明确申请人身份界定和申请材料要求;二是契合盐田区支柱产业特点,体现差异化竞争优势,如梧桐工匠类奖励补贴均为一次性全额发放,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三是最大程度鼓励人才成长和提升,适当放宽奖励范围,人才任期满后,取得新成绩的可申请更高层次认定;四是体现盐田区奖励补贴发放的“留人导向”,如博士或博士后到盐田工作的,入职即可领取5万元生活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再领取5万元。在发放规则上体现出更强的吸引力;五是流程简化,建议设置统一的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申请更便捷、程序更透明、材料更简化。

  三、意见建议征集情况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政策试行办法及操作指引》从以下五方面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一是积极与市人社局专技处等相关处室沟通,听取市级层面负责人才工作部门的专业意见。二是横向对比深圳各区人才政策操作细则,取长补短,确保我区人才政策细则指引在实操性具有优势。三是听取了区人才工作座谈会上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四是与区内教育局、卫计局、经促局等“梧桐人才”政策主要负责部门相互协调,有效沟通,确保“梧桐人才”政策实施的一致性。五是征求了区人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

  四、专家评审情况及若干问题解释

  对《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政策试行办法及操作指引》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7次后,我局于3月29日组织专家评审会,从广州、深圳邀请省社科院、深圳大学、市局专技处及区人才办领导作为评审专家,对试行办法及操作指引进行了评审,并顺利通过评审。评审意见如下:该课题在系统梳理盐田区人才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和参考全国各地特别是深圳市及其各区人才政策,结合盐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了梧桐凤凰、梧桐工匠、梧桐青苗等三类人才政策操作指引。操作指引结构合理,制定的政策条款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人才政策的有效落实将有利于盐田区吸引优秀人才,打造人才高地。

  对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个别问题说明如下:一是目前各类人才认定操作指引要求新引进及新认定人才必须在获得资格一年内向区里提出认定及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有专家提出可放宽期限或者不限定申请期限。对于这个问题,我局认为限定1年时间有利于我区及时掌握人才动态,且符合财政经费申请及使用要求。因此,我局对申请期限保留1年的时间。二是有专家提出需明确各类政策的审核权限,需要提交区人才领导小组审定的不宜太多,避免审核流程过长。对于这个问题,我局的意见是,“梧桐凤凰”各类人才的认定,人才举荐及柔性引才等政策,属区内高层次人才认定,涉及认定标准把握尺度及补贴奖励金额较高,建议由区人才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其他各类补贴奖励政策则由人力局审核即可。

  特此说明。

  区人力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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