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吸纳产业用房绩效评价建议。针对我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空置率较高、效益偏低、市场吸引力相对不足、监督管理不够灵活等问题,有针对性弥补问题和不足,提升创新型产业用房效益,更好发挥创新型产业用房资源引领、聚合、扶持产业作用。

二是

优化理顺政策操作执行。《盐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深盐府办规﹝2022﹞1号)印发出台近两年来,随着市场环境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对企业入驻、审批流程、面积配置、监管核查等方面的指导性、明确性和规范性还有所欠缺,为进一步增强政策条款的实操性,优化解决实际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高效服务企业入驻,提升产业空间效益。

《盐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深盐府办规〔2024〕2号)共8章34条,主要框架和内容如下:

  • 第一章是总则。

    共4条,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原则、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 第二章是筹建移交和认定纳入。

    共5条,包括筹建方式、纳管规定、资金来源、无偿移交、配建规定和要求、不动产登记及会计账务处理等内容。

  • 第三章是入驻条件和配置标准。

    共4条,主要阐述了申请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单位应符合的领域、符合条件及不同类型入驻单位可申请的面积标准以及不予受理情形等。

  • 第四章是租售价格标准及优惠。

    共4条,明确了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金价格标准及出售价格参考及相关要求、以及承租单位的装修免租期等。

  • 第五章是入驻及审批流程。

    共1条,集中阐述了创新型产业用房租售工作流程及审核程序,包括发布通知、租售申请、审核与审批、社会公示、办理租售手续等环节及相关要求。

  • 第六章是管理和服务。

    共8条,包括租售规定、收益权属、履约考核评价、租期及租续事项规定、调整退出及租赁合同变更等内容。

  • 第七章是监督和检查。

    共3条,主要包括违规违约行为规定及处置、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区级相关机构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等。

  • 第八章是附则。

    共5条,包括回购有关的历史情况处理、其他说明内容、实施有效期和解释权等。

  • 明确一个目标:确保创新型产业项目落地空间。

    盐田区产业空间相对紧缺,做好政策性产业用房供应管理,对增强我区发展动能和后劲意义重大。面对新情况,新常态,我区参照把营商环境的建设嵌入到政策性产业用房管理使用的制度深化中,强化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产业项目的产业空间保障,切实为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

  • 建立一个链条:带条件入驻+按标准供应+动态化监管。

    此次政策修订,对企业项目入驻领域条件、面积配置标准、租金优惠及产业监管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单位,通过建立全链条的“入驻+供应+监管”机制,预期一次性解决项目评估、规模核定、用房选址、租金优惠等一揽子问题,把好的企业项目筛选出来,把有限的政策性产业空间资源精准供应好,把产业项目的后续发展服务好、监督好。

  • 夯实一个基础:产业发展的制度基础。

    此次政策修订是持续健全政策性产业用房供应管理政策,通过完善政策设计,优化使用管理,强化产业监管,提高规范水平,以政策性产业空间资源加快创新型产业引进和培育,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我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关键的资源保障与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