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深法〔2016〕14号)精神,加强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等相关规定,区政府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我办经征求全区各单位意见后印发《盐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发出《关于组织开展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本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为《盐田区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情况目录表》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和2014年至2017年各单位新制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85件。其中,继续保留32件,废止39件,待修改14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引发之日起失效。
盐田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