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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01-23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内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相关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打造生态环境典范城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党的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感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号召。

  一是完善日常学法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培训、宣讲等方式,组织多场集中学法活动,同时结合线上学法渠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日常琐碎时间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不断从中学习新思想,把握新要求、提高新认识,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二是落实考核评估制度,将学法工作纳入个人工作考核要求,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全会强调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我局将全会精神作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党的要求。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书记、局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是突出依规执法,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恪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扛牢政治责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始终从高从严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协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能。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优化排污许可办理流程。

  根据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相关标准、指南等,并结合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平台的填报要求编制各行业填报样表及附件模板,通过组建线上工作群,将填报样表、附件模板等文件通过群文件或者发送邮件、电话等方式将相关要求传达给企业,对拟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实时指导,必要时以线上会议、线下集中指导等方式开展培训,使企业具备自行填报的能力。在核发排污许可证前,对该类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确保企业现场内容与排污许可证保持一致,促进企业合法合规,避免无证排污的行为。

  (二)实施环评审批清单管理。

  印发《盐田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新增企业实行清单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针对新增企业,考虑到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有限,需重点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并为企业提供实时指导,确保其填报内容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优化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依托科技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利用科技手段监管,系统整合区内移动源监控(2套遥测、6套黑烟车监控)、工业源(65家涉气企业工况监控、3家VOCs企业在线监测)、扬尘源(12家重点工地视频监控)、油烟(49套油烟监测)等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数据,综合利用在线监测监控平台、VOCs工况监控平台、无人机智能巡查、工业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微站等10余种非现场监管方式,线上分析研判企业生产情况和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以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溯源,为执法行动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四、完善守法普法机制,提升法治水平

  (一)强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截至11月30日,法律顾问进行协议拟定及合法性审查共79次,行政处罚案件审核27件。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助力构建法治政府。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监管与服务并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对企业抓分类实施专项普法,围绕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及企业涉及的污染源类型开展普法宣传,面对辖区高频次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普法。召开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用车大户污染治理等帮扶指导会议,提升企业环保意识,督促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二是执法与普法并行。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向辖区内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医疗机构等发放《盐田区生态氧吧普法驿站》系列宣传单,有效提升辖区企业法治意识及环境管理水平。三是创新与实践相并举。面对大众抓共性实施广泛普法,成立一支以党员为首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大规模“互动式”普法,并积极开展普法进社区相关普法活动,截至11月30日,共开展22场普法活动,活动总参与人数超680人。            

  五、扎实开展环保工作,全面履行政府单位职能

  (一)推动行政审批程序提质增效。

  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工作,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2024年以来,环评审批1宗,排污许可证核发新申请4宗,重新申请4宗,变更12宗,共计21宗,及时出具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决定149宗。

  (二)深化环境信用信息的应用。

  2024年第一季度对37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其中2家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35家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无环保警示及不良的企业;第二季度对35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其中2家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33家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无环保警示及不良的企业,有2家企业退评。有序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工作,通过定期梳理辖区生态环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格审核出具信用修复佐证材料,协助企业修复环境失信信用信息,截至 11月30日,共对6宗行政处罚案件出具信用修复意见。

  (三)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

  持续推进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及核算工作,截至 11月30日,已办理2宗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政处罚案件,与赔偿义务人就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赔偿协议。将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与行政处罚相衔接,依法减免部分行政处罚金额,减免后的行政处罚金额与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之和大于减免前的行政处罚金额,充分落实了“不得以赔代罚”的国家要求。

  (四)实施企业差异监管有的放矢。

  深入开展“利剑八号”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11月30日,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3宗,其中适用“首违免罚”制度5宗,已处罚金额72.5万。严肃对待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兼顾企业发展,严宽相济,罚教结合、重在纠正,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五)严格生态环境管理执法措施。

  2024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0家次和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24家次,针对工业VOCs深度治理、柴油车监管、扬尘整治、危险废物处置、建筑废弃物处置、建筑施工噪声以及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打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打击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八号”行动,共计出动6112人次,检查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涉VOCs企业、加油站、珠宝企业、汽修企业、诊所社康、核技术利用单位、用车大户等2896家次。

  (六)多领域监管执法攻坚克难。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涉水面源污染整治,盐田区涉水面源污染整治共完成登记涉水面源对象2863个,完成排查2863个,发现问题402个,完成整改400个,2个正在整改中。

  (七)多元化策略改善企业服务。

  落实分类化监管执法,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7家企业利用在线、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进行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落实精细化帮扶指导,对辖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管理情况进行了“问诊式”检测与评估,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精准治污能力。完善领导帮扶制度,制定《盐田区生态环境领域领导挂点帮扶工作方案》,逐个走访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轻微违法行为采用“免罚减罚”和执法“观察期”等措施,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共同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部分协作机制待建立。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信息移交、问题沟通协调、案件结果反馈方面还未形成行之有效的常态化的联勤联动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海警部门虽然在海域非法倾倒等个案上建立了对接机制,但常态化机制未健全,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机制有待加强。

  部分监管职责待明确。在污染企业淘汰、噪声防控、油品保障等领域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尚未厘清,尤其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执法事项,尚未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范围内。

  整体执法水平待提高。在科技执法、利用高端技术装备开展溯源执法、精准执法等方面还需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以及吸纳相关技术人才;生态环境执法力量调度涉及多层执法和多部门联合,随着执法强度、精准度的标准越来越高,执法队伍建设在统筹、组织、协调方面还有待提高;执法查处的手段较为传统,非现场执法查处案件数量有待提高。

  环保普法力度待加强。随着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加大对辖区企业噪声、餐饮油烟、移动源尾气、企业污水废水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中小型企业环保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情形认知不足。体现法治宣传工作的广度及深度还有待提高,对企业以及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教育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执法服务双轨并行。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挂点帮扶,对辖区重点企业实施精准帮扶,深入开展盐田区试点工业园区环境规范化建设,解决入园小微工业企业治污成本高、危废转移处置难等企业经营难题,聘请专业团队深入企业进行核查和评估,助力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健全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行政处罚导致不良环境信用后果。

  深化生态法律教育。优化“生态氧吧普法驿站”品牌特色,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活动贯穿全年全时段,同步融入执法工作全流程,覆盖社区、企业、工地、重点人群及餐饮油烟聚集地等全类型,不断提升辖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让企业做到“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的转变,为盐田区生态环境建设与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强化三位一体监管。努力提升非现场执法在执法中的比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广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生态化解损害赔偿,落实企业污染环境民事责任;依托盐田区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办公室,强化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工作机制,杜绝辖区环境刑事案件发生。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协作方面,积极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与规自、海事、海警建立近岸海域联合行动机制,与市场监督建立检验检测机构整治工作机制,与住建、水务、交通建立噪声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与交通建立机动车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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