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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时间: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宣传,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主要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资金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法律法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累计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223条,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服务作用。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相关申请。

  (二)严格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信息整理、依法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规范信息采集、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准确、高效,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查10家场所,其中与盐田区应急管理局、盐田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开展共8次联合监督检查行动,并及时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与公众对信息获取的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匹配度不够精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202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打造创新型和服务型的阳光政府部门。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学习和贯彻,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审核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体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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