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前期办发布时间:2023-02-01
2022年度,根据《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委托课题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的报告》(深盐审报〔2021〕19号)、《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何召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深盐审报〔2022〕8号)发现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分析,抓实整改,目前涉及我办事项已整改完毕,具体如下:
一、关于“部分课题未向区委托课题统筹部门申报”问题
针对报告提出的部分课题未向区委托课题统筹部门申报问题,未来我办将严格按照2020年10月发布的《盐田区委托课题管理制度(修订)》相关规定,对于区领导交办的委托课题或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研究任务,按程序报区发展研究中心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立项后列入我区委托课题计划管理。同时,我办原则上先自行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积极对接区发展研究中心推动成果共享,对于确需委托第三方开展研究的委托课题,将进一步注重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并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压减研究经费,2022年,我办委托课题经费较2021年减少了79.62%。
二、关于“部分课题超计划时间结题”问题
针对“部分课题超计划时间结题”提出的“盐田河临港产业带交通承载力研究、梅沙海上运动中心可行性专项规划研究、墟镇避风塘环境整治与综合利用详细规划研究”等3项课题超计划时间结题的问题,上述课题技术工作虽按计划完成,但由于在提请审议过程中,涉及部门意见收集及处理、专家意见及区政府会议意见的研究落实,以及区级会议安排调整等原因,为确保课题质量,必须所有流程落实到位才予结题,因此在不影响时效性的前提下,实施时间较计划时间长,目前我办已在申报计划时充分考虑执行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合理编制委托课题计划。
三、关于“自行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
1、强化经济责任意识。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全办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2年8月12日邀请区审计局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从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案例进行分析,解读相关财经制度和规定,提高全体人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
2、完善自行采购制度。优化了自行采购评审表模板,并将工作制度及模板重新梳理,装订成册,同步将电子版在OA阅文平台共享,严格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贯彻执行。
四、关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强化招标条款约束。修订我办公开招标文件模板,在《投标函》中明确未在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强化合同跟踪督办。明确合同签订各环节时限要求,并将合同签订纳入督办事项每周通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加强跟进对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工作,尽可能避免合同签订不及时的情况出现。
五、关于“前期工作取费测算不合理”及“前期工作取费参考依据不够客观”问题
全面梳理前期工作各项取费依据,经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制定了《区前期办技术服务委托计费规则》。为进一步减轻财政负担,对于概念性方案研究和规划研究类服务委托事项均采用市场询价、低价选取方式,相关取费依据作为预算价,并经技术审查把关、会议研究审定后实施。
六、关于“项目决算不及时”问题
经重新梳理,由我办负责全过程实施的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决算报告编制工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项目结、决算工作,我办借鉴区工务署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及结决算的相关管理规定,起草制定了《盐田区前期办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前期办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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