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4-1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梅沙街道2025年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14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档立卡。利用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为退役返乡、新迁入梅沙户籍的退役军人的信息建档立卡。
(二)来访接待。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及时处理退役军人的来访来信来电,主动了解询问,有问题必解答,有诉求必回应。耐心听取诉求,做好政策解释,详细记录反映的情况,做好资料建档类工作,妥善保管退役军人来访信件。
(三)走访慰问。在“春节、八一、中秋”等节日期间,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动态掌握辖区退役军人的服务需求、工作生活动态等,做好走访慰问台账。
(四)红星志愿服务队。组织梅沙街道红星志愿队开展社区巡查、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不断发扬退役军人和志愿奉献精神。
(五)优待证受理及发放工作。梅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将继续有序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并在办理过程中,积极收集办证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
(六)老班长工作室。组织梅沙街道退役军人开展退役军人座谈会、乐器排练、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活动等,丰富退役军人精神文化生活,缓解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培育正向兴趣爱好,使他们感受到自己不同的能量点,促进角色适应。
(七)按上级部门要求准备五星级和示范型服务站台账材料准备,积极完善基层基础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三、其他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应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要求的2名工作人员为采购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
(一)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1名工作人员需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主要为退役军人服务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协调、活动统筹开展、宣传等基本能力。
(二)服务机构具有退役军人服务项目经验的优先。
四、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项目服务方案(含项目服务计划、内容及费用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七)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七、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8:00时(北京时间)。
(二)采购文件提交方式:直接提交。
(三)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1月20日9:00时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
八、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崔寅
联系方式:13510556643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88号梅沙街道办事处311
九、评审评分规则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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