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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社区教育学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区教育教师和课程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社区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5-02-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挖掘各行各业具备专业知识、技术技能、有意愿服务社区教育的人才,整合社会人力资源充实我区社区教育师资库,开发符合居民需求、内容健康向上、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高质量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助力建设学习型城区。经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区教育教师和课程,欢迎各教育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在学术或技艺(技能)方面有研究、有特长、有一定造诣或影响的在职或退休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艺术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有较成熟课程和授课经验、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申报,填写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料。课程归单位所有的,由单位集中申报,填写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征集范围

  根据《2025年盐田区社区教育课程开设指南》,2025年课程内容围绕理论宣讲、科学育儿、家庭教育、职业技能、老年教育等。授课方式不限,可以是线下教学、线上教学、活动教学等。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

  各申报主体登入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www.yanti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填写相关表格,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qjyxy@yantian.gov.cn。

  (二)审核

  征集时间截止后,我院集中审核,必要时组织教师试讲,确定入库的教师人选和课程清单。

  (三)入库

  1.我院与符合要求的教师签订聘用协议,作为社区教育兼职教师,纳入师资库,按课时量及课酬标准发放劳务费(费用核算标准见附件2)。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解除聘用协议,从师资库中移出:

  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违背公序良俗、品行不良、侮辱学员,影响恶劣的;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教学;所讲授课程满意度评价较低;经查实存在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情况。

  2.对于符合要求的课程,将纳入课程库,采取聘请课程主讲教师授课(费用核算标准见附件2)或向单位购买课程服务(费用核算标准见附件3)。

  五、特别说明

  (一)凡入库的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及内容简介将对外公布,供社区教育学院及各分院(教学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选择。

  (二)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我院将终止与该单位的合作,并将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记录备案,五年内不接受课程申报和教师推荐:

  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服务过程中出现较大过失的;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被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的;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机构或其人员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及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的。

  六、联系人及地址

  (一)联系人

  胡老师,联系电话:0755-25743383。

  (二)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1008号,邮政编码:518081。

  特此公告。

  附件:1.盐田区社区教育学院兼职教师信息采集表

  2.盐田区社区教育学院聘请教师授课劳务费标准

  3.盐田区社区教育学院购买课程服务经费核算标准

  深圳市盐田区社区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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