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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微博平台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来源: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5-05-09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城区形象宣传,借助网络传播覆盖面广、时效性强、互动性高等优势,助力展现城区魅力、放大城区声量,盐田区委宣传部拟开展微博平台宣传推广项目,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5月14日18点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微博平台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项目需求:结合重要节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契机,在微博平台开展话题运营宣传推广4次,全方位、立体化展示盐田山海风光、消费场景、产业优势等特色亮点,助力世界级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

  二、拟邀请供应商

  深圳市新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平台影响上具有权威性。新浪微博是全球最大中文社交媒体平台,为公域流量平台,覆盖各领域、各行业人群,月活用户数5.9亿、日活用户2.6亿;新浪新闻客户端是国内排名前三的新闻客户端,月活用户超2.7亿。

  二是资质资历上具有唯一性。深圳市新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新浪网深圳频道、新浪广东、新浪网及微博在深圳区域的独家网络广告代理商。

  三是矩阵覆盖上具有特殊性。该公司已建有关注度高、覆盖领域广、传播力强的自有新媒体矩阵,其中微博@新浪深圳粉丝100万、@深圳身边事粉丝120万、@生活在深圳粉丝96万、@浪眼看深圳粉丝64万、@新浪深圳科技频道粉丝65万、@深圳微博房产粉丝140万、@湾区大视野粉丝51万等。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邀请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八)供应商应确保发送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行为,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请将执行方案、营业执照、报价单、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信息表、资质资历等有关材料加盖公章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8点前送至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4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mm@yantia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名 称: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政府425

  项目经办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755-88170614

  

  附件:1.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信息表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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