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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5-05-09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0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5月10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0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思维,深化举措,靶向施治,对于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财政管理的坚强政治保障。

  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党组会上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最严的标准和要求把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服务保障盐田高质量发展方面。

  1.持之以恒强化理论学习。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安排一位干部在第一议题学习后进行心得分享,并将分享人员学习心得做好记录。通过党组会的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回顾总结,切实做到巩固学习成效。

  二是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通过党组会组织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党组成员党性修养。

  三是严肃认真开展各项党组织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增强学习活动凝聚力和实效性。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修订完善局内相关制度,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意识形态风险动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日常工作。

  二是扛稳抓牢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网络终端敏感信息筛查,检查系统安全隐患并建立检查台账,通过定期筛查减少了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了全局职工网络安全意识。

  3.加强预算管理薄弱环节。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印发《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财政预算安排基本原则。

  二是规范基层单位备用金管理。印发《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准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确保备用金管理规范透明,风险可控。

  三是完成采购人专项检查,抽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内控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采购程序合规履行等情况,并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四是加强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在符合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下开展预算调整。通过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保障辖区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服务辖区社会经济发展。

  五是规范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款和接种服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一步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4.持续强化财政监督监管。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印发相关制度,对重点绩效评价对象和资金规模进行了规范。督促单位加强结果运用,影响预算安排,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资源)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修订业务制度,压实各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区自行采购工作。同时督促全区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

  三是充分发挥合同履约抽检监管作用。进一步提升合同履约抽检质效。提升履约抽检次数,提升抽检力度及覆盖率,监督整改完成情况,有力保障政府采购资金安全,促进履约抽检规范化、常态化。

  5.加强财政领域风险管控。

  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超付款退回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追回超付工程款项。严格把关结决算评审工作,对重大评审项目启动复审程序,确保评审结果质量。多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确保在建工程转固“应转尽转”。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落实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完成转固入账工作,确保资产账实一致、安全完整,按时实现“应转尽转”。

  6.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和引导基金使用监管。

  一是已完成棚户项目、医院项目债券资金的资金收回调整工作,并用于支持沙保片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债券资金扩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作用。

  二是已完成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区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的修订等相关工作,持续健全完善区引导基金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引导基金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力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党员大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结合当前财政工作实际进行了部署。

  二是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制定全局年度谈心谈话计划表,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按计划时间完成谈心谈话,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工作,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的力度。

  三是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述责述廉材料。领导干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述责述廉材料,深入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相关科室均严把质量关。

  2.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支付中心第一时间向全区各预算单位发送业务提醒函,明确规定报销流程,规范了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

  二是加强工会管理,参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修订局工会经费制度,规范了工会财务管理。

  三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合同审核,提升风险防控意识。

  四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细化预算项目,从年初预算编制严格把关预算经费,减少年中预算经费调整。

  五是完善局内部请休假制度,明确各项请休假程序,进一步规范请休假行为。

  3.严管内部自行采购流程。

  一是完善相关采购规定。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了自行采购工作流程。

  二是对驻场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等级等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入驻评审团队专业能力。

  三是严格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服务合同监管中标供应商履约,优化了评审服务机构,确保了评审质量及财政资金安全。

  (三)关于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机关党建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讲党课要求。局党支部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开展党课教育,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支部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制定谈心谈话计划表,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三是加强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积极吸纳优秀共青团员入党。

  2.加强干部梯队建设。

  一是优化人员配置。对人员开展轮岗调整,合理配置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干部的专业优势。让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同时降低廉政风险。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本局工作需求,积极引进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锻造功底过硬有担当的人才队伍。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方面

  1.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彻底。

  非税收入方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各执收单位履行征缴主体责任。

  2.巡察发现的问题完全销号整改。

  完成上一轮巡察指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失效”问题整改。

  指导区应急管理局修订并出台《盐田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注重在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领导班子将带领全体财政干部队伍深入学习,加强日常学习和自我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注重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坚持以学促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阶段,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构建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聚焦支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廉洁自律情况常态化开展日常谈话。同时,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

  (三)压实工作责任,将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提高对一些政治敏感性问题、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警惕性,做好风险预判,及时警示提醒,提前消弭风险。利用巡察整改的契机,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内控建设,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做到财政干部人人都是监督员,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特别是在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着力,提升财政队伍监督水平和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联系方式:电话0755-88171077;邮政地址:盐田区行政中心807室;电子邮箱:czjsfw@yantian.gov.cn。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党组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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