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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2026年“文明微行动”(文明实践行动)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来源: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6-01-05

  “文明微行动”作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自2013年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成为市民自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文明习惯、提升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我部拟策划开展盐田区2026年“文明微行动”(文明实践行动)项目,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及迎接APEC会议工作要求,广泛组织发动文明实践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力量,在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区、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位置,常态化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劝导不文明行为,提供问询帮助,维护公共秩序,展现城区文明有序、热情周到的形象。现公开征集项目承办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田区2026年“文明微行动”(文明实践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参照公开征集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预算金额:13万元。

  二、项目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部分繁忙交通路口、商场、绿道、海滩、公园、广场、登山道、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

  三、项目安排实施

  (一)微友“提升篇”

  通过专业培训课程,提高微友服务盐田、传播文明正能量的能力。培训课程包括:志愿者服务技巧系列、微友技能提升系列等。

  (二)志愿服务“行动篇”

  1.交通劝导

  组织“微友”定期在人流量密集的交通路口,进行交通劝导,优化交通秩序,同时以践行教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2.“资源回收日”垃圾分类宣传

  组织“微友”定期到社区进行垃圾分类方面宣传和教育,让更多居民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的公益环保行动,从小处关注生活的环境,同时养成良好的习惯,以实际行动践行城市现代文明。

  3.控烟宣传

  在各个社区、商业街、图书馆、政府大楼等公共场所宣传控烟条例,派发宣传单张,让更多的人了解并遵守控烟条例,形成人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良好习惯。

  4.生态环保微行动

  组织“微友”到城区绿道、海滩、登山道、公园等地进行清洁环保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市民的环保教育,创造“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5.文明乘梯

  组织“微友”,在盐田区商场、超市的电梯口倡导“右侧站立,左侧急行”的电梯使用习惯,与人方便,涵养现代城市文明。

  6.“日行一善”文明实践

  在人流量大的社区、商场、广场中开展慈善捐赠等活动,收集市民的旧衣物、旧图书、旧玩具等,在宣扬慈善文化的同时,也为贫困地区献出一份爱心。

  7.“垃圾不落地”宣传与倡导

  在人流量大的社区、商场、广场开展“垃圾不落地”模式的宣传与推广,在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垃圾不落地、盐田更美丽”观念深入人心,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8.文艺活动演出引导

  根据每月盐田会堂、辖区文化站的文艺演出,及辖区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组织“微友”进行文明引导和维持现场秩序,宣传文明观演、观赛。

  9.诵读传统经典

  打造盐田区正能量场,以“微友”为骨干,通过健康晨读的方式,吸引辖区群众广泛参与传统文化普及活动。每周定期在海滨栈道、双拥公园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以《弟子规》、《诗经》、《道德经》等优秀传统文化为内容,以集体诵读的方式,以开放式公益教学为主要模式开展国学经典诵读活动,在辖区群众学习国学、诵读国学的过程中,养成自我修身养性的生活好习惯。

  10.微友公益行

  以“微友”队伍为基础,参与各项扶贫济困、扶老助弱公益活动,彰显“微友”文明风采,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互助相帮的传统美德,同时宣传盐田区的“文明微行动”系列文明微行为。

  (三)志愿服务“分享篇”

  定期与“微友”开展座谈会,了解文明微行动的开展情况以及社会影响情况,同时收集“微友”的意见建议,改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服务计划。

  开展座谈分享会,让参与的微友相互分享参加活动的心得体会,互相促进提高,传递文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

  (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未被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同一项目的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为同一人;

  (四)同一项目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五)供应商应有丰富的活动策划与执行经验,类似活动领域的成功案例能够根据需求提供新颖、独特的活动创意方案

  五、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资质、信誉、方案、创意、报价、组织执行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采取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中标候选人。

  (二)本项目采取网络邮件提交和纸质备案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报价单、实施方案、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团队经验等有关资料。于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发送电子邮件并将纸质文件准时送至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735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735室

  项目经办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55-88170620

  电子邮箱:huangjiay@yantian.gov.cn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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