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企业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6-03-02
根据盐田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需求,现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盐田区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企业诉求对接项目
(二)预算金额:14.5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其中开发期1个月,试用期2个月。
(六)服务内容:
1.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定制开发
开发新增工单录入提交、自办办结、企业详情查看、工单分拨流程、查询详情等核心功能,完成案件来源账号与诉求类型配置、表单字段调整、裁决禁退规则开发,同时实现与一企一档系统的接口认证封装对接,保障企业信息查询安全,支撑工单全流程高效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1)新增工单录入提交功能:新增工单录入功能,工单分为诉求、预警两类;支持关键词搜索企业,选定企业后自动带入其注册地址、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填写工单内容、上传附件,工单生成后支持提交至企服中心。
(2)开发工单自办办结功能:开发工单自办功能,各部门录入的工单可自主办理;点击自办按钮后,可录入办理结果、上传相关附件,操作完成后直接办结工单。
(3)开发企业详情查看功能:开发工单关联企业详情查看功能,对接区一企一档系统页面链接;为工单增设企业详情查看入口,点击工单内企业名称,可直接跳转至企业详情页面,支持在该页面查看企业走访日志。
(4)开发工单分拨流程:开发工单分拨功能,分拨环节可自定义设置诉求类型、办理时限、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同步开发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对应的工单专项办理流程。
(5)增设工单查询详情功能:为各部门增设工单查询模块,支持按企业名称、上报时间、工单类型等条件进行多维度查询;查询结果以列表形式展示,点击列表工单项可查看详情。
(6)配置案件来源账号:新增案件来源配置项,完成企业诉求分拨员、各单位办理人员的账号配置工作。
(7)配置诉求类型分类:完成企业诉求案件类型的梳理,并进行标准化分类与配置设置。
(8)开发表单字段配置功能:开发企业诉求专属表单,完成工单各办理环节对应表单字段的开发与个性化配置。
(9)开发裁决禁退规则:开发工单裁决功能,由企服中心发起裁决流程,裁决单位出具裁决意见并反馈至企服中心;设定规则,裁决完成的案件禁止退件。
(10)对接一企一档接口:对接区一企一档系统的企业信息查询接口,完成接口的认证封装开发,实现接口的安全合规调用。
2.一企一档企业动态信息系统定制开发
开发盐田区企业名称查询接口并返回核心基础信息,改造企业详情页使其嵌入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并支持身份认证,同时开发走访日志列表及添加页面链接,嵌入企业服务综合调度模块,满足数据录入及管理展示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1)开发企业查询接口:提供企业名称查询接口,并提供接口文档。添加企业诉求时,能够通过事件分拨系统的企业名称文本框实时模糊搜索企业名称,选中某个企业后,自动带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需用户手动录入企业名称;查询接口企业范围:只包含盐田区登记状态正常的企业,已注销或迁出的企业不包含在内。
(2)改造企业详情页:提供企业详情展示页嵌入到事件分拨系统,同时做用户登录身份认证,从“事件分拨系统→企业诉求详情页”点击“企业名称”后自动打开“一企一档→企业详情页”,要求在事件分拨系统中查看的企业详情和“一企一档→企业详情页”内容保持一致。
(3)开发走访日志:提供网页端企业走访日志的列表、添加走访日志页面链接嵌入“企业服务综合调度平台”中,同时做用户登录身份认证,用户点击链接可以直接添加数据。
(七)服务要求:
1.技术标准要求: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深圳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采用B/S架构等成熟技术路线,确保系统与现有政务系统无缝对接,数据交互格式符合JSON标准。
2.验收要求:验收需提供完整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报告、培训材料、完整源代码等文件。
3.与项目相关的各项知识产权归属于盐田区企业服务中心。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流标处理;资格性审查或投标文件实质性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数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参加自行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其中,第(一)(三)(四)(五)项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详见附件1),由采购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等渠道核查。第(六)项将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由采购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等渠道核查。
三、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及联系方式;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外人员经办的情况);
(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见附件模板);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模板);
(六)项目方案(含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及报价单等);
(七)同类或相似信息化系统开发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八)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九)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评审评分规则
五、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8:00。
(二)投标提交资料:投标书(格式自拟,须包含本采购项目的工作实施方式、工作内容、费用明细及相关履约承诺等核心内容)、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资格承诺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若投标事宜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外的人经办,须另行提交投标人出具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所有提交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两张纸以上的文件须加盖骑缝章,全部资料须统一整理汇编为完整的投标文件,确保文件内容清晰可辨、相关资料无遗漏。
(三)提交资料方式和要求:
1.直接递交:一式三份,以密封形式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邮寄递交:一式三份,以密封形式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我中心,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
3.电子邮件递交:邮件主题须严格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填写,不得遗漏或修改格式;邮件内容须明确列明投标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确保我中心可及时联络;邮件附件须采用A4纸幅面,将所有投标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按本采购文件约定顺序整理,扫描合并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完全一致;须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文件须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tzfwzx@yantian.gov.cn。(不接受电子邮件以外的电子递交方式)
(四)资料递交或邮寄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3018号现代产业服务中心6c,企业服务一部。
(五)联系方式:关先生,联系电话:0755-25266769。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采购方案由盐田区企业服务中心最终确定,有关细节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我中心不退还投标文件。
(三)我中心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深圳市盐田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日
附件1
投标资格承诺书
致:深圳市盐田区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参加盐田区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企业诉求对接项目采购活动时,严格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作为被执行人未执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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