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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委员会关于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发布时间:2026-03-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委员会开展了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2025年4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自觉。巡察反馈会后,分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书记讲话精神,班子成员逐一表态,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明确“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政治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分局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揽、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联动落实”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整改格局。通过召开党委会、工作推进会,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不漏项、不拖延。

  (三)聚焦问题导向,抓实整改关键举措。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定期召集分管部门研究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深挖根源,推动分管领域建章立制,着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学改结合,将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度融合,以学促改,以改助学,确保整改进展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以往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在法律及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受理临聘人员合理诉求,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关心关爱,主动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2.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分局党委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整改落实。针对需持续深化整改的事项,党委班子主动认领责任、带头盯办,推动整改工作由“被动签批”向“主动攻坚”转变,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3.规范队伍监督管理。建立干部职工兼职取酬动态监管机制,将个人投资任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定期开展核查。加强法规法纪学习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执纪。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全面加强“第一议题”学习。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学习规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带头领学、交流发言、总结点评学习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落实。

  2.扎实推进平安盐田建设。一是全力打击经济犯罪和电信诈骗,优化案件侦办机制,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创新侦查工作模式,整合情报研判资源,完善执法监督,严打电信网络诈骗,构建打防管控一体化治理体系。开展“全警反诈”入户宣传,推动源头治理。二是统筹海防与打击走私工作,建立“双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情报共享、联合执法,打击效能进一步提升。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盘山公路、中英街及沿海岸线重点部位巡查,完善沿海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三是加强旅业场所管理,对违反入住登记规定的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处罚。组织开展常态摸排,及时录入纳管,动态更新数据,形成闭环管理。强化线索摸排和数据分析,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四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各项要求,对重点案件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方案,做到案结事了。整合多个投诉渠道数据,组织多部门联合会商,前端化解投诉事项。修订信访事项办理规程,推动执法规范化。建立新提任警官信访岗位实践锻炼机制,提升信访能力。五是依托“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全面梳理矛盾纠纷线索,及时化解处置。充分发挥区综治中心作用,实现非警务纠纷跨部门协同处置。组建专班“一人一策”精准化解高风险个案,分局领导包案处置信访积案,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3.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办案取证规范性,组织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取证操作规范、强化时限意识。制定执法管理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不断完善涉案财物管理、资金冻结等工作。二是加强案件督办和审核把关,规范受立案流程,建立“一案一档”整改台账,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建立警情案件全流程盯办机制,杜绝超期受立案问题。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会,重点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规范民警账号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实人实证、专人专用”要求,建立PKI数字证书使用登记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责任追究机制。依托大督察警力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四是重视检察监督,规范检法文书流转及函复工作,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和三级责任体系。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会商疑难案件,协调解决监督意见落实等问题。

  4.优化调整警务运作机制。一是做好刑事案件交接办理,建立未办结刑事案件交接台账,明确专人管理。细化案件认定标准,规范接警处置流程,提升接处警效率。二是深化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全面规范、系统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三是完善派出所主防体系建设,对照公安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运作规范要求,落实社区警务工作清单及任务指引要求,社区民警依据任务清单和流程开展日常工作。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按规定召开党委会专项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围绕钱物集中领域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风险防控,将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高风险环节纳入清单化管控,建立动态监督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职能,对近五年案件办理情况开展全面核查,提升立案侦查、执法规范、信访处置等工作质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机制健全完善。优化线索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时限要求,推动监督执纪提质增效。

  2.严密涉案财物管控。一是建立涉案财物全流程管理体系,实行“一案一档”管理制度,确保财物去向可追溯、管理责任可倒查。二是严格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下发工作指引明确涉案财物监管责任部门,细化涉案财物拍卖、销毁等具体流程。三是优化涉案财物管理流程,高效处置积存涉案财物,及时清退暂扣款、顾送款和保证金,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化,建立分级管理、动态清理和超期未处置财物预警督办机制,确保制度化管理涉案财物。

  3.严格招标采购监管。一是提升单一来源采购管理效能,优化采购审批机制,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全流程核查。修订完善采购制度与审批流程,开展采购专题能力提升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各单位采购实施相关人员全员参训、全面掌握。二是加强发包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重点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的资质审核机制。修订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细化自行采购基建项目的标准化实施流程,构建公开高效的工程管理新体系。三是规范招投标工作,对同一年度同一预算项目下同品目合并金额超100万元的集中采购或电商采购。四是严格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依托企查查等专业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开展核验,对经核查符合要求的优质企业优先纳入合作资源库。

  4.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一是规范警用船艇使用管理,对警用船艇建立“一船一档”管理制度,规范船艇使用及加油管理,制定船艇管理规定,实行航海日志登记制度,出海事由、人员及油料消耗情况全流程管理。完善船艇维修报备流程,对维修排期而船艇仍需执行任务情况,统一记录在册备查。二是优化物业管理制度,盘活闲置物业,实现国有资产有效利用。研究制定分局物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审批流程,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以及党组织和队伍建设方面

  1.提升党委决策严肃性。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议题申报、会前酝酿、会议表决等程序,确保党委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常态化开展民警岗位交流,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做好排查清退工作,对部分长期借调民警的岗位进行科学规划,切实保障民警职业发展通道畅通。

  3.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参加专题业务培训,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全覆盖。建立专项台账,按照“应转尽转”原则,对未转接组织关系的辅警和聘员党员全量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整改不完成、责任不解除”原则,由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包保未完成整改事项,建立“三级联包”责任机制:党委成员包保分管领域、责任部门包保具体问题、责任人包保整改措施,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

  (二)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进长期问题整改。推进常态化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对于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对于复杂问题,采取专班推进方式,集中攻坚克难。对于长期整改事项,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开展“三查三看”回头看:查制度执行、问题整改、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执法规范、财务管理等常态化制度落实情况。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纳入年度重点,整改经验固化为标准规程。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全员参与整改意识,形成“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个领域”的良性循环,持续释放巡察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13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0755-84460975;邮政信箱: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78号,邮政编码:518081;电子邮箱:ytgggx@ga.sz.gov.cn。

  中共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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