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6-03-17
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在盐田区海涛路92号海涛教育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二、听证组、听证陈述人、书记员
方 诚:首席听证人、听证主持人,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
陆 妙:听证组成员,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科长;
刘继红,听证组成员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叶 菲:部门陈述人,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副局长;
钟 超,盐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级主任科员;
杨若晨:书记员,盐田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与社管科三级主任科员
三、听证参加人
市民代表陈嘉颖、戴开浩、李双艳、刘华伟、徐慧娟、曾宪章、张丹凤、周秋霞、庄晓玲,共9人。
四、听证内容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决策事项开展情况,盐田区教育局已依法依规落实制定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公众参与、有效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发布听证公告、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公开听证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和听证程序。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就《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背景、调整内容和变更后的内容进行了详尽的陈述:
(一)文件起草背景
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盐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文件。
2.调整的必要性:一是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取消Ⅲ类生源。2026年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六年级毕业生已不再享受直升政策,盐田外国语学校相应不再招生Ⅲ类生源(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直升生源)。二是保障梅沙片区生源就近入学。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梅沙片区内符合条件的Ⅰ类生源,招收Ⅰ类生源后的剩余学位再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优先保障了学区内生源入学,符合上级部门提倡的就近入学原则。
2.编制过程
(1)研究起草。根据国家、省、市的教育原则,针对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生源人数及构成进行分析,明晰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架构。2025年10月至12月间,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并征询我局法律顾问的意见。
(2)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我局于2026年1月16日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发布了《深圳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一方面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传到盐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建议。二是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发布了《深圳盐田区教育局关于组织〈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告知社会公众盐田区教育局定于2月26日召开听证会,并发动社会公众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政策调整听证会,以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现行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直升生源,Ⅲ类生源同时享有住房所在学区积分排位的录取资格。盐田区外国语学校2026年之前(不含2026年)继续接收Ⅲ类生源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占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区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直升计划若未用满,优先用于安排符合盐田外国语学校I类的申请人。
2.Ⅱ类:占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三)拟调整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位申请人分为Ⅰ、Ⅱ两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Ⅰ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需在梅沙片区居住满3年(截至当年2月28日),居住不满3年的,区教育局视当年学位情况在其他学区酌情安排学位;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Ⅱ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在盐田区居住时长参照Ⅰ类执行。盐田区外国语学校优先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Ⅰ类生源,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Ⅱ类学位申请人报名时间与其他公办初中一致,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学位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住房所在大学区学校。网上报名截止前两天,报名系统网站将公布当天上午各学校预录取积分情况,供家长参考。
(四)政策调整内容
盐田区外国语招生政策在片区划分、积分排位录取及学位申请资料等方面与2024年的招生政策一致,主要有以下三个内容调整:
(一)调整招生类别。生源类别由原来的三类调整为两类,取消Ⅲ类直升生源招生。(二)调整招生优先顺序。原招生办法优先满足直升生源,剩余学位30%招收面向梅沙片区招收Ⅰ类生源,70%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拟调整的招生办法优先满足梅沙片区内符合条件的Ⅰ类生源,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积分排位,录满为止。(三)调整Ⅱ类生源报名时间。为方便积分未达到外国语学校Ⅱ类积分的学生改回片区学校就读,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早于其他初中学校;拟调整后的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时间与其他初中学校相同,符合初中学校招生一致性。
上述招生办法的调整,一是优先保障Ⅰ类生源就读,符合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二是盐田外国语学校仍可以按积分录取方式招收全区范围的生源就读,与往年的招生办法保持衔接。
五、听证参加人的主要疑问及意见建议
本次听证会,9位听证参加人认真研究了“《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的政策内容,现场踊跃提问和发言。对于听证参加人提出的疑问,听证陈述人一一作出解释回应。对于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均作出了回应,并会在政策实施时基本予以采纳。现归纳如下:
1.以往的招生政策按照Ⅰ类占30%、Ⅱ类占70%分配,新政策是否会有类似这样比例的分配?
听证陈述人:更改后的招生政策没有Ⅰ类、Ⅱ类生源分配比例;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基于近2年片区Ⅰ类生源的招生预测情况;(2)Ⅰ类片区生源存在居住3年的限制;(3)目前除梅沙片区外,沙头角片区、盐田片区也建设了很多优质初中,呈现均衡化趋势,在家门口也有好初中上。因此我们预测政策会平稳过渡,不会导致过大的变化,不设置Ⅰ类、Ⅱ类生源分配比例能够更加合理高效利用学位。
2.如果是Ⅱ类生源,报名后担心录取不到,是否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更改志愿?
听证陈述人:新政策设置了报名截止前2天公布各学校预测积分,Ⅱ类生源可以改回片区学校。
六、听证评议、听证意见及采纳
(一)听证评议
听证组和听证参加人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
(二)听证意见
各位听证参加人充分听取和了解“《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征求意见稿)》”的项目陈述内容后,切实反映社会各界人士和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建言献策。
(三)建议采纳
会后,盐田区教育局将认真研究上述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依法依规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工作。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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