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田区市容环境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采购需求:围绕打造“最干净城区”的目标,拍摄制作系列市容环境情况视频和成果展示汇报视频。
具体要求:
围绕盐田区市容环境情况,根据拍摄需求制作视频执行脚本、拍摄计划,完成跟进拍摄、后期剪辑、成果展示等工作,形成2期8至10分钟的整体汇报视频,10期5至6分钟的市容环境视频。
提供专业设备、人员配备,通过车巡、步巡、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背街小巷和重点区域多角度、多景别拍摄辖区市容环境,应确保拍摄影像清晰、客观反映真实现场状况,飞行需符合空域管理规定。
拍摄剪辑制作的视频应注明拍摄时间、点位坐标、路段名称等,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影像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以实际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采购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及费用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八)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评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
五、公告期限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5日。
六、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和方式
1.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8: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提交方式:直接提交至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1135办公室,或将盖章扫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cs@yantian.gov.cn
3.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26年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在盐田区行政中心1135办公室进行项目评审。
七、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7039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1135办公室
八、评审评分规则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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