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6-05-22
深圳市有为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正式设立深圳市盐田区有为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规定,经审核,同意发给深圳市盐田区有为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
请你(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依法依规办学,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等手续。
附件:获准发证的成人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信息表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获准发证的成人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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