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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交2026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凭证的通知

来源:盐田区统计局发布时间:2026-05-25

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要求,夯实辖区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请各规上建筑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提交2026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凭证,于528日前完成所有凭证的提交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凭证提交范围

  在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填报过2026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数据(C204-1表)的法人单位。

  二、所需凭证资料

  (一)工程项目合同和产值完成情况统计台账(加盖本单位公章),统计台账汇总数应等于当期累计建筑业总产值。

  (二)有关施工合同关键页面扫描件或截图(封面、建设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三)有关工程进度报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支付证书)或工程进度确认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若无工程进度确认单等证明,可提供会计科目明细。

  (四)单笔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截图(发票金额多、开票时间近为宜,若本季度未开具发票,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发票)。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5月28日前提交的时限要求,将以上所需凭证资料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2026年一季度产值凭证”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tongji@yantian.gov.cn,电子版需确保清晰可辨、完整无缺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拒不提供或迟报统计资料的,将视情况依法予以处理。

  (二)按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计划于5月到广东省开展统计督查,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本次提交的一季度产值凭证,将作为重要备检资料,各有关单位需高度重视,确保凭证真实准确,可随时接受督查核查。

  盐田区统计局

  2026年5月25日

  (联系人:姚煜,电话:8817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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