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时间:2026-06-05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范的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链条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消安委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一)辖区内一、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及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二)辖区内处于新改扩建过程中的一、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及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二、治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治理重点
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聚焦许可审批、施工、日常管理、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五大核心环节,靶向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许可审批环节:着力解决违规建设、配套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行政许可违法违规以及建设标准缺失问题。
(二)施工环节:着力解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违规降低标准建设问题。
(三)日常管理环节: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用火安全隐患、电气安全隐患、燃气安全隐患、火灾蔓延风险管控、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效能、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老旧高层建筑设防等级、高层工业建筑火灾风险、高层住宅火灾风险、消防电梯(或消防员电梯)配置不达标或管理维护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问题。
(四)灭火救援环节:着力解决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内部处置力量实战能力不足问题,加强灭火救援装备产业发展。
(五)火灾事故调查环节:着力解决全链条管理责任追究不严、事故教训整改落实问题。
四、治理措施
(一)部署发动。通过公告、媒体通气会、培训会等形式,向公众明确治理目的和内容、向各部门强调工作紧迫性,夯实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结合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典型案例及本地习俗,分类制作短视频、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素材,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
(二)自查自改。动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照相关指引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并在指定平台备案;属于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开展一次整体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对发现的隐患,指导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复杂隐患,列出清单并落实整改计划;政府部门、国企所属高层建筑需带头自查自改,发挥示范作用。
(三)全面普查。按“镇街普查、县区核查、地市抽核”原则,完成高层建筑底数摸排、建账并完善平台数据库;2026年10月31日前汇总评估结果,采取专业力量介入等方式,为每栋建筑建立“三清单”,实现“一楼一策、一楼一档”,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四)攻坚整治。按照“边评估边整改”原则,完成单栋评估后做好安全交底,指定专人跟进整改,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逐栋验收。对整改难度大的老旧高层建筑,组建技术团队重点帮扶;对久拖不改、拒绝整改的,实施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运用联合惩戒、执法等手段严查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必须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逐栋建立高层建筑“一楼一档”台账,全面摸清建筑底数、隐患问题、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实行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改、隐患突出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引发火灾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及高层建筑使用单位,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若发现高层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主动学习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美好平安家园。
消防安全小贴士日常做好“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高层住宅居民熟练掌握逃生路线,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特此公告。
盐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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