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时间:2026-06-22
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按照《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对2026-2027年盐田区全域旅游创建优化提升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2027年盐田区全域旅游创建优化提升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50万元(不含)以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服务要求
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旅游综合监管服务,保障旅游投诉受理渠道畅通有效,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持续推进创建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全域旅游创建优化提升全年整体服务:
(一)在盐田主要旅游景区景点、重点商业街区、网红打卡地等游客集中场所位安排专职服务人员,在节假日等游客高峰期为游客提供线路咨询、投诉受理、宣传推广等服务工作。
(二)协助旅游主管部门组织联系企业做好联络沟通、行业监管、投诉调解、组织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投标资料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公司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司简介、资质实力、获奖情况、以往同类旅游服务案例介绍等。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信息表(加盖公章)。
(四)2026-2027年盐田区全域旅游创建优化提升服务项目方案及项目报价书。
(五)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同一法人不得以2家或以上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采购小组首先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作有效性审查,采购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采取百分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项目方案、资质证明、项目经验、投标价格、服务承诺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并计算出各响应商的最终得分,推荐总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方式: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不少于3份)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518室;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lyk@yantian.gov.c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518室
联系方式:0755-8817132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6月25日18时(北京时间)前与采购人联系,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可不予答复。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九、其他事宜招标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6-2027年盐田区全域旅游创建优化提升服务项目评分表
2.供应商基本情况信息表
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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