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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非遗文化展升级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时间:2026-07-14

  由于现有的非遗文化展已出现严重掉色和损坏等情况,为使市民更好地了解和保护传承盐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盐田区非遗传承主阵地,推动盐田区文旅融合发展,助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拟对现有的非遗文化展进行升级更新,按照《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开展盐田区非遗文化展升级更新项目招标采购,采购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盐田区非遗文化展升级更新项目。

  二、预算金额

  30万元(含)以内。

  三、服务需求

  (一)以盐田区19个非遗项目与文化风俗为主题,设计、制作并安装形式多样且具有创意的彩灯灯组进行展览,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场景。

  (二)展陈期间颜色变淡掉色后需进行整体翻新,灯组整体翻新不得少于一次。

  (三)维护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展览期间需保障彩灯灯组的基础维护与用电安全,如果彩灯出现损坏的情况,需第一时间对彩灯进行修复或更换。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资料要求

  (一)第四点中所有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二)投标单位相关资料:须包含公司简介、资质经验、团队介绍等。

  (三)以往同类项目案例介绍,每个项目须附上项目合同关键页。

  (四)本次项目的开展方案与计划。

  (五)项目报价书。

  (六)服务承诺书,包含服务质量承诺、服务时效承诺、违约责任与赔偿承诺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人资格进行有限性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项目报价、综合实力、项目经验、项目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采取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中标候选人。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8时(北京时间)。

  投标方式: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一式5份)报送至盐田区深盐路2130号盐田区文化艺术中心605室;联系电话:0755-88171312。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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