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6-10-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盐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协助审核服务。
报价上限:人民币97.5万元(采购不少于10个项目)。根据深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要求,单个预售项目监管金额>5亿元(费用标准:4万元—10万元);单个预售项目监管金额≤5亿元(费用标准:2万元—6万元),超出报价上限金额的采购文件无效。签订合同后,后续需按照测算情况据实结算。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方式自行采购。
采购服务内容:
(一)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业务协助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及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个节点监管额度内合理余额的测算,监管额度内资金申请金额的测算等。
(二)协助对监管额度内资金申请金额进行审核,审查资金用途,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核实资金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依据工程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判断申请金额是否与项目建设阶段相匹配。
(三)协助主管部门对开发企业、商业银行等提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其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
(四)其他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测算或评估的工程造价协助审查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五)临时性需要配合的造价咨询及核算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项目完成终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七)经营范围含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等相关业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三、其他服务要求
(一)能独立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二)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评估,并出具成果文件。
(三)接受委托后应尽保密义务。
四、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二)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情况(包括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和个人工作能力证明);
(五)服务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及报价等);
(六)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提供纸张一份,电子一份,密封装订盖骑缝章。
以上材料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评定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对报价、服务团队情况、服务方案响应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时;
2.采购文件提交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纸质文件。
3.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6年10月16日在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1204室进行项目评审。
八、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755-25229815;
地 址: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1318室。
九、评审评分规则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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