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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征集公告

来源: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10-22

  盐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以公开征集的方式开展,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商业银行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盐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

  二、项目需求:接受区财政部门的委托,作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

  三、服务期: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业务种类为:深圳市盐田区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

  5.参与意向征集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参与意向征集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具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和风险管控能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在财政国库管理、支付结算、反洗钱、网络与数据安全等业务中受到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未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重大财政资金安全事故。

  10.具有本项目所必需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接口规范完成与智慧财政系统对接,相关信息系统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具备在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联调测试的能力并作出书面承诺。

  11.具备在深圳市盐田区按时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的能力并作出书面承诺。

  12.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不存在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违约的情形。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征集文件载明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征集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商业银行,请于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内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盐田区财政局领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838室。

  六、递交报名资料

  接受征集文件全部条款的银行可自愿参加本项目并进行报名,请于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纸质报名材料,递交材料则视为报名成功,具体要求见征集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838室。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芦女士,联系方式:0755-2232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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