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1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田区黄金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数据汇聚与合规保存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开展盐田区黄金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数据汇聚与合规保存服务。计划于2026年底前完成盐田区10家黄金企业对接,服务方须定时将企业ERP系统数据以库表方式接入区电子政务公共计算平台数据交付中间库并合规保存,要求接入之日起累计合规保存数据覆盖月份满足12个月。政府部门仅在产业监测、统计报送等业务内使用数据。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累计合规保存数据覆盖月份满足12个月之日止。其中,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10家盐田区黄金企业数据接入;接入验收合格后免费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所接入的企业累计合规保存数据覆盖月份满足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服务要求
(一)接入数据范围
盐田区10家黄金企业ERP系统内贸、外贸业务数据。内贸数据包括内贸生产明细表、内贸销售明细表、内贸库存明细表等;外贸数据包括进口明细表、出口明细表、外贸结存表等。每日推送前一自然日数据。
1.企业范围
根据区工信局提供的入库黄金加工企业名单(如下,共40余家),本项目接入企业应优先从该名单中选取;确需接入名单外其它黄金加工企业的,须经区工信局认定该企业数据接入具有必要性。
2.内贸数据详情
服务方应规范企业通过ERP系统向区电子政务公共计算平台数据交付中间库对接共享内贸生产经营数据的全流程,数据仅用于全区黄金产业内贸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与政务决策。以下所列各表的核心字段为初步拟定框架,具体接入字段可视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删减、调整。
(1)内贸生产明细表
(2)内贸销售明细表
(3)内贸库存明细表
3.外贸数据详情
服务方应规范企业通过ERP外贸子系统向区电子政务公共计算平台数据交付中间库对接共享外贸生产经营数据的全流程,数据仅用于全区黄金产业外贸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与海关数据比对。以下所列各表的核心字段为初步拟定框架,具体接入字段可视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删减、调整。
(1)进口明细表
(2)出口明细表
(3)外贸结存表
(二)库表交付通道
交付通道统一采用库表方式,企业侧通过数据库连接将数据写入区电子政务公共计算平台数据交付中间库,完成企业ERP系统数据到标准库表的字段映射配置。
(三)数据物理隔离
企业内贸生产数据与外贸数据分设独立表空间存储。
(四)数据加密
企业侧通过服务方提供的安全通道接入,敏感字段(如:销售额、加工费收入、进出口金额、单损耗率等)须采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商用密码算法加密存储;数据库连接须采用SSL/TLS等加密方法传输。
(五)数据审计
数据写入、同步、查询、导出等操作须全程留痕,操作日志留存不少于6个月并采取防篡改措施,支持按企业、时间、操作类型多维度检索溯源。
四、服务合规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
(二)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评估,通报问题隐患并限期整改。政府部门有权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评估。
(三)发现数据安全事件后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通知采购人(最迟不超过4小时),配合完成事件调查和处置,依法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
(四)合作终止后,须在30日内关闭数据接入通道,清理传输过程中产生的缓存、日志及临时数据,确保不保留任何企业数据副本,并出具书面说明。
五、合同内容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的节点、比例分期支付服务费;具体付款节点、比例及结算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二)验收标准
根据盐田区自行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按实际完成接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企业数量据实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相应费用可不予支付。
(三)数据权属与使用
本项目汇聚形成的数据库表、数据成果及配套文档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服务方仅可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接触、处理相关数据,不得复制、留存、自行使用、对外提供或者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服务方应保证数据来源合法,并协助采购人取得接入企业出具的书面授权或者同意文件。
(四)违约责任
服务方未按约定时限完成企业接入、数据推送,或者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方违反数据安全、保密或者数据权属约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损失。服务方擅自中止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采购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及费用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八)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七、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八、公告期限
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9日。
九、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8时前。
2.采购文件提交方式:邮件或当面提交。请有意向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六、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中所有材料,按照序号进行编排,可将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iuxiang@yantian.gov.cn,或将纸质文档原件提交至盐田区档案馆305办公室。文件不齐全、内容不对应的视为无效材料。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
3.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6年11月10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在盐田区档案馆324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
十、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丘工
联系方式:0755-88171683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档案馆305
十一、评审评分规则
盐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1月4日
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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