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6-09-03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住保售〔2026〕057号批次)以及《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认购资格终审结果的通告》(住保售〔2026〕057号批次)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小梅沙湾畔家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住保售〔2026〕057号批次,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有关事项
按照《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住保售〔2026〕057号批次)确定的选房名单,选房时间、场次及地点等事项分别安排如下:
(一)选房时间
本批次住房选房时间为2026年9月5日下午,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6年9月4日9: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住房个人服务窗口”上方)→登录系统后选择打印选房通知书。
(二)选房地点安排
选房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小梅沙片区梅沙客厅G层(导航:特发小梅沙营销中心)。
选房交通指引详见附件2。
二、选房规则
关于选房规则及有关提示请查阅《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住保售〔2026〕057号批次)。
三、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储蓄卡需开通手机银行转账功能,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认购申请家庭可在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查看选房结果。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四、项目咨询电话
小梅沙湾畔家园项目咨询电话:0755-22358888,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1.小梅沙湾畔家园项目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2.小梅沙湾畔家园项目选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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