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前期办:
报来乐群小学综合体育馆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乐群小学由爱国华侨捐资创办于1921年,是广东省一级学校。由于盐田区经济迅速发展,城区教育需求量急剧上升,导致乐群小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功能室已被改成教室使用,严重影响了教学秩序,目前学校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已难以满足学校师生日常运动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可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室内外活动空间和功能室,还原教学秩序,提升学习环境,有利于促进盐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盐田区东海道272号乐群小学校内西北角,总建筑面积4513平方米,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3789平方米(包括教学与辅助用房3009平方米、风雨操场633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47平方米),计核增容积率架空绿化休闲202平方米,不计容积率设备用房522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443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687.4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416.22万元,预备费328.3万元。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按照《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和项目投资概算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报我局审核。
此复。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