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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0

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经营性公墓:

  根据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的实施办法》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市场监管委对2014年度全市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市5家经营性公墓共安葬(安放)骨灰1914宗,安葬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457具;出售墓位1666个,出租格位47个;提取公墓维护管理费311万元,累计提取20577万元。经综合评审,宝山园年检结果为优良,大鹏湾华侨墓园、吉田墓园、西丽报恩福地墓园、龙山墓园年检结果均为合格。

  从年检情况看,2014年度各经营性公墓认真贯彻落实公墓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建设经营,为群众提供优质殡葬服务,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公墓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园区设施建设,美化绿化墓园环境,并注重土地的节约利用,倡导生态安葬,相继推出了花葬、壁葬、草坪葬、树葬等多种葬法,引导群众文明祭奠、低碳祭扫。

  宝山园注重墓园总体规划和主题定位,将山水风光、园林艺术、文化内涵融于园区,有力提升了墓园的整体功能。草坪葬和艺术葬较具规模,与周围环境相得益彰,艺术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墓碑高度不超过1米,草坪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墓穴小型化、立体化的比例为61%,卧式碑及小型化、艺术化、个性化比例为100%。吉田墓园以“惠民殡葬”为导向,推出200个1万元以内的小型墓位;树葬活动深入人心,2014年免费树葬骨灰48具(累计树葬骨灰311具);注重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员工取得墓地管理员高级资格证书2人,中级3人,初级5人。华侨墓园在墓位已销售完毕的情况下,注重墓园的管理,继续完善配套设施,做好清明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群众集中祭扫服务工作。龙山墓园近年来积极推行生态节地葬法,开发了可安置多个骨灰的节地复式家庭墓、占地0.5平方米的小型节地墓和草坪式艺术墓区;推出不保存骨灰的免费树葬,建设“回归自然,骨灰植树,还人间一片绿”的生态葬法。西丽报恩福地以“关爱生命,回报社会”为经营文化理念,在清明重阳期间开展鲜花义卖活动,将所筹善款用于扶贫帮困活动;2014年清明联合新闻媒体举办了“免费花坛葬”公益活动,继续为优抚对象和特困家庭优先提供免费花坛葬服务。

  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这次年检工作,发现我市经营性公墓在建设、经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部分公墓墓区建设规划欠科学合理,节地化、生态化及墓园文化内涵有待加强;

  (二)部分公墓的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三)个别公墓尚未完善土地使用证相关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公墓管理责任,科学引导公墓建设发展。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及民政部贯彻两办《意见》、推进殡葬改革暨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会同发改、国土、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公墓检查监督,切实纠正并依法处理公墓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行为;要健全公墓年检制度,坚持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年检,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二)各经营性公墓要严格规范建设经营行为。各公墓要树立服务于殡葬改革大局的观念,严格执行公墓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墓位占地面积标准,严格凭“三证”出售(租)墓位(格位),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殡仪服务中要做到“六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要以“生态殡葬”为导向,积极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节地葬法,推行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艺术化,逐步提高生态墓地比例,树立健康、人文和生态经营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深圳市民政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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