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9-24
2022年6月,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深建规〔2022〕5号,以下简称《奖励措施》)。现根据有关工作情况和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废止《奖励措施》。
一、废止依据
主要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
二、废止说明
《奖励措施》出台以来,较好提振了企业扎根深圳发展的信心,已基本达到了文件出台的目的。结合深圳建筑业发展实际,《奖励措施》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经研究,即日起废止《奖励措施》。
转载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转载时间:2026年9月24日
转载链接:https://zjj.sz.gov.cn/csml/jzscyztbjgc/xxgk_284/zcjd/content/post_12953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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