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27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有关规定,现将《盐田区沙头角中学教师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盐田区沙头角中学教师楼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及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https://www.yantian.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5日(共30日)。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
地址:盐田区东和路人福大厦3楼305,联系人:蔡景玲,联系方式:25361886。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gbsfw@yantian.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盐田区沙头角中学教师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盐田区沙头角中学教师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特此通告。
附件:盐田区沙头角中学教师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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